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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教育培訓和人才管理體制改革
堅持創新驅動引領經濟高質量發展,關鍵在教育,根本在人才。① 深化教育培訓體制改革,要適應支撐創新驅動和服務經濟社會的新導向,適應調整產業結構和就業結構的新變化,適應建設科技強國和經濟強國的新需求,結合國情學習、借鑒發達國家的研究生培養模式以及法國的工程師學院模式、德國的職業教育模式等,系統設計和完善教育結構、專業設置、教學內容、實訓方式,著力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創新思維、創新素質、創新能力,源源不斷地輸送研究型、創新型、應用型、復合型、技能型人才。② 要實施更加開放、更加寬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依托大科學裝置、大科學計劃以及重點科研院所、研究型大學、科技型企業,面向全球招聘戰略科技人才、前沿科技人才、科技創新人才、科技領軍人才、青年科技人才。③ 要創造自主研發、跨界融合、容錯糾錯的創新生態,形成尊重人才、尊重知識、尊重創造的輿論環境,健全競爭擇優、績效優先、公平公正的薪酬體系,建立有序流動、跨國交流、集成創新的智力循環機制。④ 要實行中國特色的技術移民政策和簽證政策,完善外籍科技人才永久居留、子女入學、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政策。(作者:宋大偉,國務院研究室綜合研究司原司長,中國科學院科技戰略咨詢院特聘研究員。《中國科學院院刊》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