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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建立健全能源科技創新體系
我國需要進一步深化能源體制機制改革,合理運用政府宏觀調控的引導作用,建立健全能源領域相關的法律法規,打通煤炭、石油、天然氣、可再生能源等各能源種類之間的管理體制壁壘,為能源技術創新、產業發展以及現代能源體系建立營造良好穩定的政策制度環境。
特別是,應盡快建立能源領域國家實驗室,牽頭組織優勢力量開展重大關鍵技術集成化創新和聯合攻關。在國家層面建立多元化的能源科技風險投資基金,激勵高風險、高回報的顛覆性技術開發,利用政府資源投入來撬動民間資本。實施重大能源工程形成國際競爭優勢的高端能源化工技術裝備工業體系,在“一帶一路”框架下支持更多先進能源化工技術裝備“走出去”。
積極擁抱數字技術推進能源數字化轉型
在大數據時代,能源行業的數字化轉型已然大勢所趨。未來的幾十年內,數字技術將使全球能源系統變得更加緊密互聯、智能、高效、可靠和可持續。因此需要堅定不移地推進能源和數字技術深度融合,以引導能量有序流動,構筑更高效、更清潔、更經濟、更安全的現代能源體系。需要制定靈活政策以適應新技術發展需求,探討跨部門廣泛應用,并對從業人員進行數字技術專業技能培訓。
此外,還需要從系統觀出發來考量能源數字化轉型的成本和收益,密切追蹤數字化轉型對全球能源消費需求變化的影響,充分考慮和評估能源數字化轉型過程中面臨的潛在風險,提供公平的競爭環境,以更好地服務各利益相關方,并加強國際合作分享能源數字化轉型的成功案例和經驗。(陳偉,中國科學院武漢文獻情報中心 中國科學院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郭楷模,中國科學院武漢文獻情報中心;岳芳,中國科學院武漢文獻情報中心。《中國科學院院刊》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