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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貸未還清將影響個人辦理房屋貸款
北青報記者調查發現,和分付君的操作模式類似,“元寶e家”的“房租分期”分為季付、半年付和年付三類,利息分別是4%、5%和6%。工作人員也建議北青報記者,將借貸平臺上產生的利息分攤在每個月的房租里,“把房租漲上一點兒”,以此做出“零利息”、“只是交租平臺”的假象。“元寶e家”的工作人員還坦言,“(房租分期)說白了就是中介套現,你們得利最多,而且你們每推薦一個租戶來,我們還給你們提成100元。”
租房者以為的“按月交租”,實則是按期歸還借貸平臺上已經包含了利息的貸款。一旦逾期,后果不堪設想。分付君的工作人員介紹,租房者如果逾期,“會有1天的寬限時間,超過1天后,每天按照千分之一的利息收錢,比如月租2000元,逾期后,每天要收取2元的逾期費用。”分付君和元寶e家均表示,對于逾期租戶,他們會先催款,“催不到,需要中介機構出面再催。”
而讓人擔心的是,逾期不還的租戶,可能面臨個人信用污點問題。分付君客服表示,逾期連續3個月或違約6個月,將對個人信用產生影響。“如果影響了銀行商貸,可以提前做一個結清,結清的話,平臺要收10%的手續費,費用是你(租戶)出還是中介出,你們協商解決。”
同時,北青報記者致電建設銀行和工商銀行的信貸部門,兩家銀行均表示,如果客戶有諸如“分付君”等網絡平臺的貸款沒有還清,是不能辦理房貸業務的。此外,工商銀行的工作人員還補充道,如果客戶因網絡貸款導致在征信系統有不良信用記錄,會影響貸款的收入還貸比,同時還會上浮貸款利率。
法律人士:中介及網貸平臺或涉欺詐
知名IT與知識產權律師、中國互聯網協會信用評價中心法律顧問趙占領表示,首先,租戶和中介公司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本身是有效的。至于大熊公寓是否收購了該中介公司,租戶可以到工商部門查詢該中介公司的股權變更情況,“若實際并未發生股權變更,中介公司卻謊稱被收購,要求租戶與大熊公寓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則涉嫌欺詐。租戶因被欺詐而與大熊公司訂立的租賃合同可以依法撤銷。”
趙占領律師還表示,租戶按照大熊公寓的要求,安裝并使用分付君平臺以繳納房租名義還貸,即使沒有書面協議,租戶也與該網絡貸款平臺形成事實上的貸款合同關系。如果借款人即租戶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簽訂貸款合同,該合同也可依法撤銷。
此外,趙占領律師補充道,借款人(租戶)在網上貸款的過程中,表面上看起來是“零利息”,實際上已把利息加在房租里。“網貸平臺和大熊公寓甚至中介公司通過‘合謀’,欺騙租戶,使租戶誤以為在通過網貸平臺支付房租,但實際上是在還貸款。網貸平臺、大熊公寓乃至中介公司涉嫌構成詐騙犯罪。”
對此,趙占領律師表示,作為受害者的租戶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追究這三方的刑事責任。按照我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他補充道,“這三方的詐騙行為若屬于單位犯罪,則單位應被判處罰金,主要負責人應判處有期徒刑。”
此外,趙占領律師提醒稱,根據銀監會等三部委頒布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網絡借貸平臺只能從事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服務,不得直接或間接歸集資金,不得非法集資。“涉及到此次事件,則需要注意區分網貸平臺提供的僅是信息服務中介服務,還是在搞資金池。”文/本報記者張雅 實習記者 滑昂
線索提供/楊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