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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加快財稅體制改革
圍繞解決中央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完善地方稅體系、增強地方發展能力、減輕企業負擔等關鍵性問題,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建立健全現代財稅制度。
第一節 確立合理有序的財力格局
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適度加強中央事權和支出責任。結合稅制改革,考慮稅種屬性,進一步理順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完善增值稅劃分辦法。完善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制度,規范一般性轉移支付制度,完善資金分配辦法,提高財政轉移支付透明度。健全省以下財力分配機制。
第二節 建立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
建立健全預算編制、執行、監督相互制約、相互協調機制。完善政府預算體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與一般公共預算的統籌力度,完善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編制制度。實施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和中期財政規劃管理,加強與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全面推進預算績效管理。建立政府資產報告制度,深化政府債務管理制度改革,建立規范的政府債務管理及風險預警機制。建立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和財政庫底目標余額管理制度。擴大預算公開范圍,細化公開內容。
第三節 改革和完善稅費制度
按照優化稅制結構、穩定宏觀稅負、推進依法治稅的要求全面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建立稅種科學、結構優化、法律健全、規范公平、征管高效的現代稅收制度,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全面完成營業稅改增值稅改革,建立規范的消費型增值稅制度。完善消費稅制度。實施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逐步擴大征稅范圍。清理規范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開征環境保護稅。完善地方稅體系,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完善關稅制度。加快推進非稅收入管理改革,建立科學規范、依法有據、公開透明的非稅收入管理制度。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完善稅收征管方式,提高稅收征管效能。推行電子發票。
第四節 完善財政可持續發展機制
優化財政支出結構,修正不可持續的支出政策,調整無效和低效支出,騰退重復和錯位支出。建立庫款管理與轉移支付資金調度掛鉤機制。創新財政支出方式,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公共產品提供,使財政支出保持在合理水平,將財政赤字和政府債務控制在可承受范圍內,確保財政的可持續性。
第十六章 加快金融體制改革
完善金融機構和市場體系,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健全貨幣政策機制,深化金融監管體制改革,健全現代金融體系,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效率和支持經濟轉型的能力,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
第一節 豐富金融機構體系
健全商業性金融、開發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分工合理、相互補充的金融機構體系。構建多層次、廣覆蓋、有差異的銀行機構體系,擴大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發展普惠金融和多業態中小微金融組織。規范發展互聯網金融。穩妥推進金融機構開展綜合經營。推動民間融資陽光化,規范小額貸款、融資擔保機構等發展。提高金融機構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
第二節 健全金融市場體系
積極培育公開透明、健康發展的資本市場,提高直接融資比重,降低杠桿率。創造條件實施股票發行注冊制,發展多層次股權融資市場,深化創業板、新三板改革,規范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建立健全轉板機制和退出機制。完善債券發行注冊制和債券市場基礎設施,加快債券市場互聯互通。開發符合創新需求的金融服務,穩妥推進債券產品創新,推進高收益債券及股債相結合的融資方式,大力發展融資租賃服務。健全利率、匯率市場決定機制,更好發揮國債收益率曲線定價基準作用。推動同業拆借、回購、票據、外匯、黃金等市場發展。積極穩妥推進期貨等衍生品市場創新。加快發展保險再保險市場,探索建立保險資產交易機制。建立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礎設施,實施國家金庫工程。
第三節 改革金融監管框架
加強金融宏觀審慎管理制度建設,加強統籌協調,改革并完善適應現代金融市場發展的金融監管框架,明確監管職責和風險防范處置責任,構建貨幣政策與審慎管理相協調的金融管理體制。統籌監管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金融控股公司和重要金融基礎設施,統籌金融業綜合統計,強化綜合監管和功能監管。完善中央與地方金融管理體制。健全符合我國國情和國際標準的監管規則,建立針對各類投融資行為的功能監管和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監管框架,實現金融風險監管全覆蓋。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制度。加強外匯儲備經營管理,優化外匯儲備運用。有效運用和發展金融風險管理工具,健全監測預警、壓力測試、評估處置和市場穩定機制,防止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
第十七章 創新和完善宏觀調控
健全宏觀調控體系,創新宏觀調控方式,增強宏觀政策協同性,更加注重擴大就業、穩定物價、調整結構、提高效益、防控風險、保護環境,更加注重引導市場行為和社會預期,為結構性改革營造穩定的宏觀經濟環境。
第一節 強化規劃戰略導向作用
依據國家中長期發展規劃目標和總供求格局實施宏觀調控。發揮國家發展戰略和規劃的引導約束作用,各類宏觀調控政策要服從服務于發展全局需要。完善以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為主,產業政策、區域政策、投資政策、消費政策、價格政策協調配合的政策體系,增強財政貨幣政策協調性。
第二節 改進調控方式和豐富政策工具
堅持總量平衡、優化結構,把保持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提高質量效益作為宏觀調控的基本要求和政策取向,在區間調控的基礎上加強定向調控、相機調控,采取精準調控措施,適時預調微調。穩定政策基調,改善與市場的溝通,增強可預期性和透明度。更好發揮財政政策對定向調控的支持作用。完善貨幣政策操作目標、調控框架和傳導機制,構建目標利率和利率走廊機制,推動貨幣政策由數量型為主向價格型為主轉變。
第三節 完善政策制定和決策機制
加強經濟監測預測預警,提高國際國內形勢分析研判水平。強化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完善政策分析評估及調整機制。建立健全重大調控政策統籌協調機制,有效形成調控合力。建立現代統計調查體系,推進統計調查制度、機制、方法創新,注重運用互聯網、統計云、大數據技術,提高經濟運行信息及時性、全面性和準確性。加快推進宏觀調控立法工作。
第四節 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
建立企業投資項目管理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制度,更好落實企業投資自主權。進一步精簡投資審批,減少、整合和規范報建審批事項,完善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建立企業投資項目并聯核準制度。進一步放寬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領域的市場準入限制,采取特許經營、政府購買服務等政府和社會合作模式,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投資建設運營。完善財政資金投資模式,更好發揮產業投資引導基金撬動作用。
第四篇 推進農業現代化
農業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實現現代化的基礎,必須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著力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提高農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走產出高效、產品安全、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農業現代化道路。
第十八章 增強農產品安全保障能力
確保谷物基本自給、口糧絕對安全,調整優化農業結構,提高農產品綜合生產能力和質量安全水平,形成結構更加合理、保障更加有力的農產品有效供給。
第一節 提高糧食生產能力保障水平
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全面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實施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以糧食等大宗農產品主產區為重點,大規模推進農田水利、土地整治、中低產田改造和高標準農田建設。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研究探索重大建設項目國家統籌補充耕地辦法,全面推進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剝離再利用。建立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確保稻谷、小麥等口糧種植面積基本穩定。健全糧食主產區利益補償機制。深入推進糧食綠色高產高效創建。
第二節 加快推進農業結構調整
推動糧經飼統籌、農林牧漁結合、種養加一體發展。積極引導調整農業種植結構,支持優勢產區加強棉花、油料、糖料、大豆、林果等生產基地建設。統籌考慮種養規模和資源環境承載力,推廣糧改飼和種養結合模式,發展農區畜牧業。分區域推進現代草業和草食畜牧業發展。提高畜禽、水產標準化規模化養殖水平。促進奶業優質安全發展。實施園藝產品提質增效工程。發展特色經濟林和林下經濟。優化特色農產品生產布局。加快現代農業示范區建設。
第三節 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
推進農業產業鏈和價值鏈建設,建立多形式利益聯結機制,培育融合主體、創新融合方式,拓寬農民增收渠道,更多分享增值收益。積極發展農產品加工業和農業生產性服務業。拓展農業多種功能,推進農業與旅游休閑、教育文化、健康養生等深度融合,發展觀光農業、體驗農業、創意農業等新業態。加快發展都市現代農業。激活農村要素資源,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