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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全年減少貧困人口11萬人
全年減少貧困人口11萬人,退出貧困村400個,6個貧困縣摘帽。
【新舉措】
●把精準識別落實好,始終明白“扶持誰”;
●把編制脫貧規劃和幫扶計劃落實好,制定好時間表、路線圖;
●把各項配套政策措施落實好,搞清楚“怎么扶”;
●把倒排工期、掛圖作戰落實好,明確好“誰來扶”;
●把考核評價工作落實好,解決好“如何脫貧”等問題。
【新思路】
●打牢脫貧攻堅的基礎,繼續扎實做好精準識別“回頭看”工作;
●切實發揮駐村工作隊和第一書記作用,做深做細貧困村、貧困戶幫扶計劃;
●針對扶貧對象不同致貧原因,按照“八個一批”脫貧攻堅行動計劃和九個專項扶貧方案,做好因村因戶因人分類精準施策;
●制定貧困推出標準和程序,建立并落實脫貧績效第三方評估機制;
●強化精準管理舉措,建立健全縣級扶貧項目資金整合,權責一致的資金使用、突出問題導向的考核激勵、透明規范的項目資金公示公告等制度,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新方案】為解決好“如何脫貧”的問題,結合我省脫貧攻堅工作實際,將研究制定“青海省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和貧困村退出及貧困縣脫貧摘帽實施方案”,通過實化細化工作方法,建立嚴格、規范、透明的貧困退出機制,明確貧困人口脫貧、貧困村退出和貧困縣摘帽的時間順序及標準,明確脫貧退出的程序和驗收辦法,健全完善后續扶持政策措施,對脫貧農牧戶和摘帽縣,在一定時期內繼續予以政策扶持,避免出現邊脫貧、邊返貧現象。通過建立考核問責和巡查督察制度,防止“數字脫貧”或“被脫貧”現象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