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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日前印發《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要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這標志著存在近20年的養老金“雙軌制”就此終結。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闡釋改革基本思路“一個統一,五個同步”的具體含義。
金維剛指出,“一個統一,五個同步”是對我們這次改革方案的總概括。所謂“一個統一”,是指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建立一個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拔鍌€同步”主要是指機關和事業單位同步進行改革;二是同步建立企業年金;三是同步進行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四是同步改革計發辦法和待遇調整機制;五是在全國范圍內同步實施。這“五個同步”是總結我們國家過去機關事業單位改革的試點,以及在前面提到的五個省市事業單位改革試點的基礎上,針對過去改革中存在的問題,統籌研究改革方案提出的一整套措施。
比如說,機關事業單位統一進行改革,這就是吸取了2008年國務院決定在廣東等五個省市進行事業單位改革的經驗教訓,因為這五個省市進行事業單位改革以后發現,一是過去機關事業單位都是實行統一的制度,單獨把事業單位推向改革,容易導致事業單位的攀比,事業單位很多人員不愿改。事業單位本身不僅僅是搞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還必須得有相應的配套改革,比如事業單位的分類制度改革,事業單位的工資制度改革,包括事業單位職業年金建設,這些改革必須配套才能推進。所以,這次改革強調,我們需要同步地建立職業年金。職業年金是作為補充的養老保險。我們改革以后,改的是建立基本的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它和過去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費保障制度之間存在著顯著的待遇差,所以要通過補充的養老保險制度來彌補這個待遇差,除了過渡期之內要有個過渡性的辦法來計發過渡性的養老金之外,一旦過渡期結束,這兩者之間的待遇差就主要是靠職業年金來彌補。所以,我們需要同步建立職業年金。
同步進行工資制度改革,是因為我們現在的工資結構還不太合理,包括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水平也并不高。所以改革以后,一是要確定繳費基數,那就需要有個合理的工資結構,來確定哪些是屬于工資的繳費基數的;二是個人要繳費,除了基本養老保險要繳8%,職業年金還要繳4%,這樣個人繳費負擔一下就比較多了,這也需要同步改革工資制度。除了合理地調整工資結構之外,還需要適當地提高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水平。三是我們過去的改革,在90年代初期,按照人社部的規定,全國已經有28個省陸續進行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但過去的改革它不是一種徹底的改革,只是說你參加這個養老保險制度,但你在待遇計發時還是延續過去的退休費的保障辦法,所以,個人的繳費、單位的繳費都和你最后的待遇之間沒什么關聯。這種改革沒有什么實質性的突破,也沒有太大的意義。
這次改革,我們就提出要同步改革計發辦法和待遇的調整機制,也就是改革之后,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以后就按照我們和企業一樣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來計發他的待遇。他的待遇主要由兩個方面構成,一是基礎養老金,二是個人帳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是根據你統籌地區上年度社群工資水平,以及本人參保以后月平均繳費估值基數,這兩者之間再求個平均數,以這個平均數作為你將來基礎養老金的計發基數來計發基礎養老金。這就和過去在機關事業單位改革之前,是根據退休前的工資來決定不一樣。退休前的工資根據你的行政級別、專業技術職稱等等來的。這個它是按照統一的,和企業一樣的計發辦法來計發你的基礎養老金,這和你過去的行政級別、專業技術職稱沒有直接的聯系。
個人帳戶養老金,就是你在退休時,繳費時所形成的個人帳戶的余額,包括你繳的本金和利息。根據你退休時的年齡,如果你正常年齡在60歲退休,它有個計發系數,比如這個系數是139,它是進行測算的,測算平均預期壽命是多少來測算你將來計發的系數,以你個人帳戶余額除以計發系數,就是你每個月可以領取的個人帳戶養老金。這兩者加在一起,才是你退休以后領取養老金的總額。這是這個制度基本的計發辦法,它和過去改革前退休費的計發辦法是完全不一樣的。同時,這一次考慮到改革前已經參加工作、改革以后退休的這些人的切身利益問題,為改革以后設定一個過渡期,針對在過渡期退休的人員,還會計發一個過渡性的養老金。除了前面兩方面的養老金,再加上過渡性的養老金,就指在過渡期內的這部分群體他實際所領到的總體的養老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