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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日前印發《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要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這標志著存在近20年的養老金“雙軌制”就此終結。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認為,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推出時機較為成熟。
金維剛指出,關于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問題,應該說這些年有關部門一直在研究。特別是根據十八屆全會的精神,要全面深化改革,關于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問題經過這幾年相關部門的研究,目前方案應該說已經基本上比較成熟。所以,在這個時候推出來,應該說時機也是比較成熟的。這次改革的主要意義在于:它能從制度上根本解決“雙軌制”所導致的社會不公平問題。
“雙軌制”問題由來已久,社會各方面對這個問題的反響還是比較強烈的。針對這個問題,前些年國家已經出臺了一些政策,包括提高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逐步縮小兩者之間的待遇差。在過去一些地方進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的基礎上,在2008年,國務院出臺了一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改革試點方案,在廣東等五個省市進行試點。雖然這五個省市沒有出臺具體的實施方案,但經過這些年反復研究論證,基本把改革思路和具體方案措施已經論證得比較清晰了。所以,經過相關部門反復的論證研究,最后制定了一個方案,并且經過國務院常務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通過,現在就推出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