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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革命視閾中黨的知識分子理論與政策歷史演進
如果論出身,中國共產黨最初可謂知識分子的黨。當時有一種知識分子建黨主張:“首先把知識分子組織好,施以馬克思主義的理論教育,等候馬克思主義在中國知識分子中有了普遍的影響,然后由這些知識分子去組織工人,教育工人。” 黨成立早期,大批革命知識分子加入共產黨。黨對知識分子也保持著清醒的認識,即知識分子沒有經濟基礎,不能構成一個獨立階級,而是分屬于各個階級,充當某個階級的代言人,政治上分化最為劇烈。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知識分子無論其從屬于資產階級,或者小資產階級,或者無產階級,均處于受壓迫的社會地位,因而也就不影響其加入或同情或傾向于民主革命。從知識分子的家庭出身、勞動方式、生活方式、思想狀況、政治傾向、行為特征來看,中國知識分子的主體是“小資產階級知識分子”。 “在素來缺乏政治活動的中國人民中間,那極少數的知識階級是最徹底最有革命精神的成分,占政治上的重要地位”,是“革新勢力的先鋒”,但是,“革命的主要力量應屬于農工階級;智識分子參加革命事業,應當極力拋棄其小資產階級性,極力求自身的無產階級化。”
大革命失敗后,黨的一些領導人推行左傾關門主義,知識分子淡出革命視野。土地革命后期,出于建設紅色政權需要,黨內發出了培養革命知識分子和利用舊知識分子的呼吁,提出保護那些“使用腦力的勞動者”。瓦窯堡會議指出:“廣大的小資產階級群眾與智識分子,現在又轉入了革命”,“中國工人階級與農民,依然是中國革命的基本動力。廣大的小資產階級群眾,革命的智識分子是民族革命中可靠的同盟者。”抗日戰爭的蓬勃發展,吸引了大批進步知識分子奔向共產黨領導的根據地和解放區,中共及時形成了大量吸收知識分子并加以教育改造任用的理論與政策。1937年3月,毛澤東在與史沫特萊談話時指出:“對知識分子的關系,過去與現在也是一貫的保護政策,優待技術人員、文化人員與藝術家,對他們都采取尊重的態度。”1939年12月,中共印發了《中央關于吸收知識分子的決定》。1941年4月,中共中央軍委發布《關于軍隊中吸收和對待專門家的政策指示》,提出對專家“一律以他們的專門學識為標準,給以充分的信任”,并在“物質上給以特別優待”。1948年8月經中央修改批準的《東北局關于公營企業中職員問題的決定》指出,“我們對于一些技術人員,包括思想上還不同意共產主義的在內,只要忠于職務,不作破壞活動,都應給以工作,并在生活上給以必要的和可能的優待,便于他們發揮專長,為人民服務。”
新中國成立之初,為了鞏固新政權,建設馬克思主義領導的意識形態,中國共產黨從世界觀的意義上把知識分子作為資產階級知識分子,在階級屬性上視為小資產階級之類,有效開展了思想改造運動。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社會主義建設事業全面鋪開,知識和人才的需求凸顯;另一方面,經過幾年的學習改造,知識分子的政治態度和精神狀況也發生了積極變化。中共中央適時部署新時期的知識分子工作。1956年1月,知識分子問題會議召開,黨中央第一次明確宣布知識分子“絕大多數已經成為國家工作人員,已經為社會主義服務,已經是工人階級的一部分。”毛澤東提出了“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為新中國文化發展確立了基本方針。但是,1957年整風反右的國內形勢和波蘭匈牙利等國的政治風波,強化了毛澤東從“政治思想上劃階級”的認識,知識分子被看作可能號召資本主義復辟的最危險的力量,知識分子工作和文化建設被提高到鞏固社會主義制度的關鍵來對待。為此,毛澤東提出了造就無產階級的知識分子隊伍、推行“又紅又專”知識分子標準和干部標準、深入推進文化革命等戰略舉措,并且堅定不移地把這些舉措貫徹到底。從此以后,中央一方面認為中國知識分子歷來具有一定的進步性和革命性,在社會主義社會不應該再戴著資產階級的帽子,另一方面總是對知識分子走資本主義道路保持高度警惕。1962年秋黨的八屆十中全會后,特別是1964年以后,隨著毛澤東和中央在意識形態斗爭和國際斗爭日趨嚴重的估計,在階級斗爭問題上“左”的認識日益發展,知識分子被重新定性為資產階級的,成為文化大革命首當其沖的革命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