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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草案征意見國家食藥監總局官員談網絡交易時稱
個人微博微信不能當做交易平臺
京華時報記者孫乾京華時報制圖謝瑤
關乎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以下簡稱“修訂草案”)日前經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初次審議,昨天,修訂草案審議稿全文在中國人大網公布,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
在人大常委會審議期間,“史上最嚴”法典引發關注,其中,網絡第三方交易平臺將承擔連帶責任、理順食品監管體制“九龍治水”的局面等問題都引發了社會各界廣泛討論。對此,記者采訪相關官員及專家學者,就上述問題進行闡釋。
□關于 九龍治水
建立協作機制難度不小
京華時報:修訂草案說是理順了食品監管體制,但是還是很多部門參與管理?
羅云波(中國農業大學食品科學與營養工程學院院長):我國食品監管體制好像還是“九龍治水”,但是仔細分析,總體上來講是兩段式管理,一個是種植業、養殖業當中的食用農產品,是由農業部門來管。另外,現在的食品,從加工、銷售、餐飲、流通等等,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作為主要的主體。其他部門只是一些補充,跟過去的“九龍治水”是有很大改變的。
京華時報:在實際執行中,部門之間的銜接遇到很多難題,修訂草案該如何解決?
張永健(中國社會科學院食品藥品產業發展與監管研究中心主任):真正食品安全監管過程中實際上是協作體制的建立,食品安全法當中多次提到了這一點,我個人認為這個難度不小。到目前這么多部門都不能夠建立一個跨部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臺,從財力支持上和技術支撐上來講都可以做到,但是為什么做不到。所以如果能從頂層設計的角度真正搭建一個科學高效的協作機制的框架,我覺得可能會有利于清晰這種協作的權責,真正能夠有效地解決好跨部門、多部門之間的協作和效率。
信息不公開監管受制約
京華時報:跨部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臺如此重要?
王晨光:建立一個統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臺是我們這次修法大力打造的最嚴格食品安全監管制度當中非常重要的一個支柱。如果食品安全問題沒有一個公開的、全面的信息平臺,我們的監管就會受到很大的制約。這樣一個信息監管的平臺,首先需要解決主管部門、相關主體之間信息怎么互通的問題,解決“九龍治水”的問題。同時第二個方面,他要向公眾開放,要讓所有的社會中的各種組織,包括公民、消費者都能夠查到生產經營者的資信程度,他們在以往生產食品當中的信用狀況等等,也能夠直接獲取到有關食品安全方面一些風險的警示或者問題。所以這樣一個平臺應當是一種開放的,而且是及時的。
京華時報:這就帶來一個問題,這個信息平臺的發布是由誰來執行?
王晨光:的確,如果發布是沒有任何控制的,這樣就會產生各種各樣的問題,一方面信息可能很快,誰都可以往上貼,另一方面,這里難免會有一些虛假的,甚至捕風捉影的信息,這種信息又會對公眾產生很大的影響,甚至會造成社會某種局部的恐慌。所以對信息的發布肯定要求他的準確性、科學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