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今天(22日)下午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上海就實施國務院批準的《上海市城市總體規劃》作出新部署。同日,該市第五次規劃工作會議召開。
城市建設發展中,規劃發揮著重要的先導作用,“城市規劃是生產力,好的規劃是財富”,這是長期以來上海市委、市政府城市發展所貫徹的一個基本原則。同時,上海貫徹了規劃編制的高起點和前瞻性方針,規劃管理做到了依法行政和體制創新。
為適應建設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和實現經濟、社會、環境協調發展的要求,新近制訂的《上海市城市總體規劃》體現了“科教興市”的指導思想和創新的規劃理念,前瞻性地研究城市發展和規劃實施中的重大問題,以引導城市健康、有序發展。
據介紹,上海今后制定城市規劃將堅持下列五項原則:堅持全面發展,使城市規劃覆蓋經濟、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堅持區域協調發展,立足于城郊一體化發展和長江三角洲地區聯動,在6340平方公里市域范圍內,合理安排人口、產業、城鎮和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堅持可持續發展,實現經濟、社會與人口、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堅持保護和開發并重,建立最嚴格的歷史文化風貌和優秀歷史建筑保護制度,把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上海建設成具有豐富歷史文化內涵、濃郁海派文化氛圍和高品質文化氣息的城市;堅持體制創新和依法管理相結合,從行政手段為主轉向依法管理、社會監督和公眾參與。
據了解,《上海市城市規劃條例》、《上海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已在修改中,這兩個法規頒布實施后,將使規劃工作的一些原則化為法規保障的內容,比如明確在中心城要增加公共綠地和公共活動空間,減少建筑的容積率和建筑總容量。(包蹇)
《人民日報?華東新聞》 200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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