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全國公安機關針對非法集資違法犯罪活動開展了有力的打擊治理工作。今年第一季度,共立案445起,涉及金額38.5億元,破案245起,挽回經濟損失17.84億元。“當前非法集資違法犯罪活動仍較突出,其手法不斷花樣翻新。”公安部有關負責人今天(5日)在此間提醒,廣大群眾要高度警惕,謹防上當受騙。
“目前,以投資房地產為名的非法集資活動仍然多發。”這位負責人說,在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下,國內一些房地產企業出現經營困難、效益下降的不景氣局面。
在這個背景下,一些人鼓吹房地產項目處于“低谷”,正好介入投資,特別是一些打著政府項目的旗號,什么民政局辦公樓的土地開發項目、省新聞大廈的承包工程、政府接待中心裝修工程等等,欺騙群眾,引誘群眾上當受騙。
第二種是以境外理財服務為名的集資活動仍屢打不止。近期,一些自稱來自港臺及東南亞的投資咨詢公司以代理境外投資為名,通過虛假交易實施集資詐騙。
據介紹,其操作手法為:境外機構首先在內地委托代理人,并以其名義開設金融投資咨詢公司或代理公司。他們以幫助投資人在境外從事期貨、外匯、股票等金融投資活動為名,通過招聘經紀人發展“下線”等方式招攬客戶。在與客戶簽訂合同后,代理公司要求客戶盡快將資金匯入境外指定賬戶。同時,他們以交易提成為誘餌鼓勵經紀人盡可能多“交易”,目的是通過頻繁交易使客戶失去對自己賬戶的掌握,但實際上所有“交易”都是境外機構自己坐莊并根據市場公開信息進行的虛假交易。如發現客戶有疑問或可能遭受調查,境外機構就會與經紀人合伙瓜分投資人資金,然后關門停業,逃之夭夭。
第三種是借投資墓地獲高息及代理轉讓墓穴類為名的非法集資仍時有發生。其針對對象多為老年人。犯罪分子借金融危機宣稱因城市擴張土地不斷減少,墓地價格越炒越高,并向事主承諾投資墓地后數月即可回本并賺取高利,誘騙群眾將資金投入到購買塔位、墓地上;對于已經購買者,犯罪分子又利用部分投資者急于出售手中墓穴獲取高息的心理,以代銷或轉讓為名,承諾高價賣出,與被騙者簽訂轉讓協議,騙取代理費。
第四種是利用民間“標會”等傳統形式的非法集資仍然存在。“標會”、“呈會”等形式是民間自發的為滿足一定范圍內個人融資需要而采取的一種互助性集資方式。目前,隨著經濟的發展,在高利驅使下,民間標會出現了惡性膨脹,逐漸被作為一種可以輕易獲取高額利息的生財之道。標會由過去小規模、親友之間互助互惠的集資逐漸演變成一種單純的金錢游戲。標會的資金由過去主要用于投資經營、應急需要轉變為流轉于各標會之間賺取高額利息,或投入高風險行業乃至賭場謀取暴利。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提醒廣大群眾,要提高自身的甄別能力,謹慎投資。對社會上的投資項目要多渠道、多方位了解,特別要注意一些所謂的“零風險”、“高回報”的集資方式,不要心存幻想。參與非法集資活動,不受國家法律保護,極有可能造成血本無歸的悲慘局面。 (記者徐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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