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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興模式探索“大環?!币牍窳α?/strong>
嘉興市政府在環境規劃、環境評議和審批以及后期的監督等不同環節中,廣泛邀請環保NGO、公眾和專家學者等參加。構建了公眾參與環保治理進程的對話協商機制,出現了“大環保”、“圓桌會”、“陪審員”、“點單式”、“道歉書”、“聯動化”等六大新現象。
“陪審員”制度讓公眾充當“環境法官”。這些“陪審員”由機構推薦、媒體招募等形式產生,包括企業負責人和普通群眾。“陪審員”每年至少要參加一次案件處罰評審,對所審議的環保事件及預期處罰額度進行討論。
“截至2013年年底,嘉興共有836個案件、3127人次參加了環境評議,除了個別不適合公開的案件,所有案件都吸收了公眾評議的意見,涉及處罰金額達到2313萬元。這非常有說服力地說明了嘉興模式充分重視公眾意見,不做擺設和花瓶,”中歐環境治理項目浙江公眾參與地方伙伴項目執行主任虞偉介紹說。
嘉興市民檢查團通過“點單式”抽查,到企業實地檢查污染物排放情況。 |
嘉興通過點單式執法、道歉書和陪審團制度實現對于環境項目和污染企業的檢查和監督。”點單式”執法賦予公眾在環保執法以及或對排污企業抽查的“點名權”,通過隨機點名的方式構建執法部門與公眾以及企業之間的相互信任。參加者采取公開招募等形式邀請。他們在環保部門的召集下,從環保重點監管企業名單或自主點單的形式隨機抽取檢查的企業。部分公民和環境執法人員前往企業進行實地抽樣或技術檢測,隨后對其檢查結果進行公布。
“建立在 “大環保”現象基礎上,嘉興形成了政府與社會群體合作參與, 包括嘉興環境聯合會、環保檢查團、專家服務團、市民評審團和環境權益維護中心等民間組織的共同參與,”浙江大學林卡教授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