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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農民仍是二等公民的國家農奴,未獲得平等的國民待遇
萬里曾說,人民公社制度下的農民是“國家農奴”。改革開放后的農民認為:除了包產到戶以后,現在農民和人民公社社員有什么區別?
——農民沒有土地所有權。農民對耕地、宅居地、小產權房沒有所有權。農村土地不能進入一級土地市場,只能由國家征收后上市、農民不能獲得土地增值的收益。
——農民選舉權、被選舉權、罷免權、知情權、監督權并未真正落實。廣東烏坎村、河南臺前縣清水鄉孫莊村支部書記30多年把持全村政務,財務不清。全國多少村是烏坎、孫莊式小皇帝統治著?
——農民沒有結社自由,九億農民沒有農會。
——農民進城以后,從戶籍、子女入學、就業、參軍、社保福利制度等各方面受到與城市居民不同的歧視待遇。
8、 農民工可能成為反社會的階層
專家認為,失地、失業、失去社會保障的農民工以及后代,可能產生對社會不公平的待遇的不滿,形成反抗社會的重要力量。極左派可能利用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打倒走資派的文革理論,煽動經濟出現危機、大量失業的農民,以經濟口號為內容發動第二次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溫家寶2012年3月在人大記者招待會上關于可能發生文革的警告是有現實意義的。
山西省人大副主任范堆相從山西黑磚黑窯時間談到,農民工維權問題,調查山西小磚窯3347戶中,2346戶沒登,非法使用農民工53036名,限制自由,強迫勞動,非法使用童工。勞動合同簽訂率低,為納入公共管理服務體系和社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