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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融資強調時效,認可較高成本
調查結果顯示,82%的小微企業要求貸款審批時效不超過10 個工作日,有43%的企業主希望能在5 個工作日以內獲得貸款,如果超過這一期限,則融資的作用將大大降低,甚至是沒有作用進而放棄貸款。目前以銀行為代表的傳統貸款渠道審批期限往往較長,雖然很多金融 機構已作出很大努力簡化流程、提高審批時效,但原有操作模式和風險控制理念很難在短期內得到根本轉變。
圖14 小微企業可接受貸款時效上限
目前有很多聲音質疑,由于小微企業自身能力有限,能否承受較高的融資成本。通過分析可以看出,對比小微企業的經營規模,其資金缺口量較小,加之周轉率往往較快,因此企業有能力承受較高的融資成本,大多數企業都可以通過企業正常經營消化資金成本。在調查過程中,對于法定基準貸款利率4 倍的融資成本(2011 年7 月7 日起執行的一年期法定基準貸款利率為6.56%),有86%的小微企業主表示可以接受,其中54%的企業主認為盡管融資成本偏高但仍然可以接受,32%的企業主認為是較為合理和偏低的,僅有14%的人認為這一利率水平是不能接受的。
圖15 4倍于法定基準貸款利率測試小微企業接受度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