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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與行動
2011年,拉薩市污水處理廠投入試運行,污水處理量為5萬立方米/日。山南地區澤當鎮、貢嘎縣,那曲地區那曲鎮,日喀則地區日喀則市、亞東縣、樟木鎮,阿里地區獅泉河鎮,林芝地區八一鎮污水處理廠初步完成前期設計工作。
為切實保障飲水安全,落實地方財政專項資金3318萬元,組織實施27個飲用水源地環境保護工程。積極爭取中央環保專項資金,落實了19個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項目,開展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執法檢查。
大氣環境
2011年,全區主要城鎮大氣環境質量整體優良,拉薩市、日喀則市、澤當鎮、八一鎮、昌都鎮、那曲鎮、獅泉河鎮環境空氣質量均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級標準。
狀況
主要城鎮空氣質量 2011年,全區7地(市)主要城鎮二氧化硫日均值介于0.0010.065毫克/立方米之間,年均值為0.010毫克/立方米,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一級標準;二氧化氮日均值介于0.0010.070毫克/立方米之間,年均值為0.013毫克/立方米,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一級標準。拉薩市可吸入顆粒物日均值介于0.0150.161毫克/立方米之間,超標率為0.3%;日喀則市可吸入顆粒物日均值介于0.0040.307毫克/立方米之間,超標率為6.8%;澤當鎮可吸入顆粒物日均值介于0.0120.378毫克/立方米之間,超標率3.0%;八一鎮可吸入顆粒物日均值介于0.0090.068毫克/立方米之間,達標率100%;昌都鎮可吸入顆粒物日均值介于0.0110.103毫克/立方米之間,達標率100%;那曲鎮可吸入顆粒物日均值介于0.0180.253毫克/立方米之間,超標率為3.6%;獅泉河鎮可吸入顆粒物日均值介于0.0040.307毫克/立方米之間,超標率為6.8%。7市(鎮)可吸入顆粒物年均值為0.052毫克/立方米,總體上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級標準。
2011年,全區7市(地)、鎮空氣質量平均優良率分別為拉薩市99.7%、日喀則市93.2%、澤當鎮97%、八一鎮100%、昌都鎮100%、那曲鎮96.4%、獅泉河鎮93.2%。造成輕微污染或輕度污染主要因子為可吸入顆粒物,其原因主要是受冬春季節降水少、氣候干燥、大風等自然因素,導致空氣中浮塵增加。
重點城市空氣質量 2011年,拉薩市環境空氣質量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級標準。二氧化硫日均值介于0.0040.020毫克/立方米之間,年均值為0.009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日均值介于0.0050.051毫克/立方米之間,年均值為0.023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日均值和年均值均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一級標準。可吸入顆粒物日均值范圍為0.0150.161毫克/立方米,超標率為0.3%;年均值為0.048毫克/立方米,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級標準。降塵量平均為7.75噸/平方公里·月。按空氣污染指數統計,拉薩市全年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達到364天,占全年的99.7%,其中優占80.8%、良占18.9%,輕微污染占0.3%,未出現重度污染。
珠穆朗瑪峰地區空氣質量 2011年,珠穆朗瑪峰地區環境空氣質量繼續保持在良好狀態,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一級標準。
酸雨 2011年,拉薩市降水PH值范圍在6.87.8,未出現酸雨。
廢氣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011年,全區廢氣中二氧化硫(SO2)排放4175.73噸,氮氧化物(NOx)排放40620.27噸。
措施與行動
加大了2家國家重點、13家自治區重點監控大氣污染企業的環境監管力度。全區大力發展沼氣、太陽能等清潔能源。截至2011年底,全區用于農村沼氣建設資金為104728萬元,累計完成全區7地(市)59個縣18.5萬戶農村沼氣池建設。全區太陽能光伏電站總裝機容量為9.17萬千瓦,入網運行6萬千瓦。
聲環境
2011年,拉薩市環境噪聲聲源構成中,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生活娛樂噪聲仍占主導地位。
狀況
2011年,拉薩市功能區環境噪聲晝夜等效聲級范圍為:一類區介于33.257.6分貝之間,晝間超標率為1.7%,夜間超標率為5.5%;二類區介于36.764.9分貝之間,晝間超標率為13.3%,夜間超標率為31.9%。
2011年,拉薩市城市道路交通聲環境較好,等效聲級介于47.874.3分貝之間,年均值為66.3分貝,年均值與上年基本持平。測定道路總長度為52.95千米,超標路段達19.9千米,超標率為40.6%,與2010年相比上升了3.1%。
措施與行動
2011年,全區持續開展公共場所噪聲污染專項治理,推進夜間建筑施工噪聲污染防治,在噪聲擾民的多發季節,充實執法力量進行集中查處。加大了施工和娛樂噪聲擾民問題的監管與查處力度。繼續開展全區中高考期間噪聲污染控制與監督檢查。
固體廢物
全區工業固體廢物主要為采、選礦棄碴,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為主要的城市垃圾。
狀況
工業固體廢物 2011年,全區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為54萬噸。
城市垃圾 2011年,拉薩市、日喀則市城市垃圾產生量共38.67萬噸,城市垃圾處理率為100%。
措施與行動
2011年,在全區范圍內進一步加大禁止“白色污染”工作查處力度,強化監督管理,在旅游景區(點)等公共場所禁止攜帶塑料制品。
2011年,昌都地區八宿縣和芒康縣生活垃圾填埋場已經投入運營。開工建設了拉薩市尼木縣,日喀則地區江孜縣,山南地區瓊結縣、曲松縣、錯那縣、扎囊縣,林芝地區工布江達縣、朗縣城鎮生活垃圾填埋場。開展了日喀則地區謝通門縣、薩嘎縣,昌都地區貢覺縣、丁青縣、邊壩縣重點城鎮的生活垃圾填埋場前期設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