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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012年旅游發展基金支出20500萬元
旅游發展基金是我國為促進旅游業發展,從乘坐國際和地區航班出境旅客繳納的機場管理建設費中提取的中央級政府性基金。按照旅游發展基金管理辦法規定,基金收入納入財政預算管理,財政部根據旅游工作需要和基金收入情況安排支出。
2012年旅游發展基金支出20500萬元,比2011年增加500萬元,主要原因:一是旅游發展基金科目進行改革,將原有的“旅游事業補助經費”、“行業規劃”兩個科目調至公共預算,旅游發展基金預算相應減少2000萬元;二是為落實中俄元首關于兩國互辦“旅游年”的決定,中俄兩國定于2012年在中國舉辦“俄羅斯旅游年”,旅游發展基金預算相應增加2500萬元。
當年支出全部用于旅游宣傳推廣工作,其中:19個駐外機構宣傳費5500萬元,境外旅游宣傳推廣5090萬元,境內旅游宣傳推廣5160萬元,境外旅行商記者團接待550萬元,旅游宣傳品制作1700萬元,中俄旅游年2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