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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努力推動外貿穩增長調結構促平衡
努力保持出口穩定增長。保持外貿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研究出臺新的促進措施,鞏固和擴大國際市場份額。保持出口退稅政策基本穩定,完善退稅機制,加快退稅進度。穩定加工貿易政策。推動簡化進出口外匯核銷管理。拓寬外貿企業融資渠道,改善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
加快轉方式調結構。深入實施科技興貿、以質取勝和市場多元化戰略,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支持企業培育自主品牌、完善國際營銷網絡、建設研發設計中心。促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推動加工貿易向產業鏈高端延伸、向中西部轉移。采取針對性措施,鞏固美歐日等傳統市場,深度開拓新興市場。鞏固傳統商品競爭優勢,擴大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商品出口,加快戰略性新興產業國際化。促進東部地區進出口平穩發展和結構優化,支持中西部地區根據要素稟賦發展特色對外貿易。
加強和改進進口工作。提高進口便利化水平,拓寬進口渠道,增加能源原材料、先進技術設備、關鍵零部件和消費品進口。舉辦進口商品展,組織境外貿易促進活動。落實對最不發達國家進口商品免關稅承諾,繼續敦促美歐放寬對我高技術產品出口管制。
大力發展服務貿易和服務外包。創新技術、會展、貨代和中醫藥等服務貿易政策。推動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及北京、上海、天津等地打造全球會展業高地,引導支持各類展會做大做強。辦好首屆中國(北京)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發揮上海國際技術進出口促進中心的功能,推進軟件出口創新基地建設。發展在岸服務外包,推動大型企業、事業單位將內部服務外包給市場化、專業化的服務機構。開展服務外包示范城市綜合評價。
(四)著力提高利用外資質量
提升產業層次,優化區域布局。實施新修訂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研究制訂戰略性新興產業引資政策,鼓勵跨國公司在華設立地區總部和功能性機構。積極穩妥擴大教育、醫療等領域內非基礎性、非公益性服務的對外開放,推動制定外資保理、教育培訓、經營性養老機構等領域準入及管理規定。修訂并實施《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提高中西部承接產業轉移能力,支持符合節能環保要求的外資企業向中西部轉移。
搞好園區建設,推動沿邊開放。強化對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政策引導,深化東部與中西部開發區合作交流。深入開展節能環保國際合作,提升國家級開發區生態環保水平。支持有條件的國家級開發區參與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編制實施沿邊開放開發規劃,研究出臺支持邊境(跨境)經濟合作區的政策措施。
創新管理體制,提高服務水平。簡化外資行政審批,推進網上審批和格式化審批。修訂外資統計制度,完善外資評價體系。建立外資并購安全審查監測系統,依法開展安全審查,規范外資并購行為。完善政策法規,啟動研究外資“三法”(外資企業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修訂。營造公開透明、平等競爭的政策環境、市場環境和法制環境。
(五)積極穩妥實施“走出去”戰略
加強宏觀指導,搞好戰略規劃。落實重點項目,創新境外經貿合作區發展模式,完善支持政策和管理架構,引導更多企業集群式“走出去”。
強化政策促進和服務保障,推動民營企業“走出去”。健全多雙邊投資合作促進機制。改善政府公共服務,培育社會化服務機構,提高“走出去”便利化水平,加強信息咨詢等服務。鼓勵有實力的企業在全球范圍內投資并購、整合資源,開展研發、生產和營銷活動,培育國際知名品牌。加大對民營企業“走出去”的支持。
加強法制建設,注重風險防控。研究制訂境外投資促進法規,創新對外投資管理體制,深化對外勞務合作管理體制改革。完善《對外承包工程條例》配套措施。加快與重要經貿伙伴的投資保護協定談判,消除市場準入障礙,強化投資權益保護。加強對企業的風險提示,完善境外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指導企業應對海外反壟斷審查和訴訟。規范境外中資企業經營行為,督促企業守法誠信經營、履行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