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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陷阱”,必須不斷縮小貧富差距。
做大蛋糕,也要分好蛋糕;鼓勵“先富”,更須實現“共富”。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教授鄭功成認為,應以工資改革為核心,提高勞動所得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讓再分配環節更趨公平,進一步降低基尼系數,藏富于民,著力提高居民特別是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政府要在社會保障、財政轉移支付等方面發揮更大作用。在此基礎上,壯大中間階層,多創造低層社會成員向上流動的機會,讓弱勢群體不被邊緣化,提升全民的幸福指數。在城鎮化進程中,積極推動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讓進城農民“市民化”。
——跨越“陷阱”,必須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
消解“中等收入陷阱”的復雜誘因,歸根結底靠體制機制改革。一些國家進入中等收入階段后,體制變革受到利益集團羈絆,嚴重滯后于經濟發展,造成尋租、投機和腐敗現象蔓延,市場配置資源的功能被大大扭曲,以致在“陷阱”里越陷越深。
胡鞍鋼說:“中國具有社會主義制度優勢,‘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更加重視改革頂層設計和總體規劃’,越是深化改革的攻堅期,越要用好政府和市場這兩只‘手’,在利益格局日益復雜多變的情況下,推動市場化改革的深層次破冰,在經濟轉型中注重政府轉型,最大限度地釋放發展活力,拓寬發展空間,為跨越‘陷阱’助跑。”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認為:“深化改革不僅需要更大決心和勇氣,更需要新思維、新路徑。從摸著石頭過河到學會在深水區游泳,就要走出‘GDP情結’,以‘民富優先’為導向來改革。老百姓腰包鼓了,消費旺了,生活質量升級了,各種負面情緒和沖突就會明顯減少。”
——跨越“陷阱”,必須構建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
中國社科院拉美所所長鄭秉文認為,我國在轉型中積累的不少問題,比如國企減員增效、稅費負擔、土地征用和拆遷以及就業、教育、醫療、住房等,都引發了一些社會矛盾。未來幾年應立足國情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完善社會服務體系,解決好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訴求,讓全社會共享發展成果,并將之轉化為對國家經濟發展的強大支持,從而不斷化解“中等收入陷阱”的社會成因和潛在風險。這也是“包容性增長”的題中之義。
對于由成長期走向成熟期的中國,在龐大的經濟總量上再次實現跨越,的確任務艱巨。
但我們有信心打破“中等收入陷阱”的魔咒。
小資料
中等收入陷阱
2006年,世行《東亞經濟發展報告》首先提出“中等收入陷阱”(Middle Income Trap)概念。它是指一個經濟體的人均收入達到世界中等水平后,由于不能順利實現發展戰略和發展方式轉變,導致新的增長動力特別是內生動力不足,經濟長期停滯不前;同時,快速發展中積聚的問題集中爆發,造成貧富分化加劇、產業升級艱難、城市化進程受阻、社會矛盾凸顯等。從世界范圍看,拉美、東南亞一些國家早就是中等收入國家,之后卻陸續掉進了“陷阱”,至今仍未進入高收入國家行列,有的在中等收入階段滯留時間已長達四五十年。(龔雯 杜海濤 崔 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