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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國家人口計生委2011年收支預算總表
單位:萬元
關于國家人口計生委2011年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按照預算管理有關規定,目前我國部門預算的編制實行綜合預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預算中,國家人口計生委機關、12個直屬掛靠單位的收支均包含在部門預算中。
一、收入科目
1.財政撥款,指中央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3.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行政單位預算外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用當年“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6.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務,包括國家人口計生委機關本級、直屬掛靠事業單位(國家人口計生委科學技術研究所除外)的基本支出(不含國家人口計生委機關離退人員工資及管理方面的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和項目支出(不含外交支出)。
2.外交,包括國家計生委以我國政府或國家計生委名義,向國際組織的認捐支出,按國際組織規定繳納的會費。
3.科學技術,包括國家計生委科學技術研究所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4.社會保障和就業,指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主要是離退休職工工資及管理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指用于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為職工發放的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等支出。
6.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