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基礎設施建設成效顯著,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明顯加強。各地區、跨地區的一大批重點骨干工程,如公路、鐵路、民航、能源、核電站、港口、通訊及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進展順利,經過十多年的努力,大多數已經建成投入使用,基礎設施條件大為改善,對經濟發展的拉動作用和支撐能力明顯增強。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退牧還草、防沙治沙、三江源保護等重點生態建設工程全面啟動,局部地區生態環境已經有明顯的改善,大江、大河中上游地區生態屏障建設取得新進展。
五是區域經濟合作不斷深化,產業梯度轉移明顯加快。各區域、地區之間在優勢互補、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進一步加強,合作領域不斷拓展,合作機制不斷完善,為推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動力。區域產業轉移明顯加快,東部地區產業轉移的積極性逐漸增強,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的主動性提高,產業轉移和投資環境進一步改善。東部較發達地區充分利用對口支援方式,采取多種形式向西部地區轉移產業取得實效。
總的來講,我國區域經濟協調發展邁出新步伐,已經取得階段性成果。實踐證明,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是完全正確的,采取的政策措施是有效的,明確的目標和重點任務是符合實際的。但是,也必須清楚地看到,各大區域在人均GDP、收入水平和經濟質量、效益、結構等方面,差距擴大的趨勢還沒有從根本上得到緩解,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不協調的狀況還沒有發生根本性轉變,推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任重道遠。我們要正確認識、積極對待、扎實工作,努力解決區域經濟發展不協調問題,逐步實現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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