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各有關省市積極做好對口支援工作。已確定對口支援項目3424個、援建金額744億元,其中3139個項目已開工建設,援建資金到位449億元,1833個項目建成投入使用。部分對口支援省市已基本完成了原定三年的援建任務。
為加強對災后恢復重建資金監管,國家有關部門對重建資金和社會捐贈款物使用情況一直進行跟蹤審計和審計調查,結果顯示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總體規范,在72個重點項目、753所學校和22個縣城鄉居民住房建設、797億社會捐贈款物使用中,沒有發現重大違法違紀和損失浪費問題。
下一步要繼續全面推進災后恢復重建規劃實施,加強對口支援工作,到2010年9月底基本完成災后恢復重建的主要任務。繼續把住房建設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放在重要位置,確保災區群眾全部住上永久性房屋,全面恢復和提升公共服務水平。進一步加快基礎設施建設,促進災區特色優勢產業發展。組織開展恢復重建工程質量大檢查,確保質量安全。通過災后恢復重建,為今后的長遠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讓災區人民過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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