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烏魯木齊8月5日電(記者 毛詠 周生斌)5日下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新聞發言人侯漢敏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稱,烏魯木齊“7·5”事件部分違法犯罪行為輕微的被羈押人員,已經依法從輕處理,獲得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