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切接觸者屬地管理
楊永朝說,法律明確規定,對“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的密切接觸者,要在指定場所進行醫學觀察或采取其他預防措施。根據衛生部發布的防控方案,甲型H1N1流感的密切接觸者判定標準為:在未采取有效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在確診或疑似病例發病前1天至隔離或死亡期間,與確診或疑似病例存在流行病學關聯,包括與其共同生活、居住或診治過病例等;暴露于疑似或確診病例的分泌物或排泄物;暴露于其分泌物或排泄物污染的環境等。
密切接觸者的主要管理措施包括:登記并進行7天醫學觀察;盡量減少外出活動;疾控機構負責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隨訪,每日測量體溫和健康詢問,做好登記。對醫學觀察期間出現發熱或呼吸道癥狀者,在采取有效防護條件下,立即送定點醫療機構進行隔離治療。
楊永朝強調,密切接觸者的醫學觀察實行屬地管理,由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實施,可居家醫學觀察,也可集中醫學觀察。醫學觀察開始前,專業人員應口頭或書面告知被觀察對象甲型H1N1流感的臨床特點、傳播途徑等相關防治知識,負責醫學觀察的單位聯系人、聯系方式等。對于輸入病例的密切接觸者,由疫情發現地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將其資料直接通知病例來源地的相應機構,由來源地負責追蹤和調查其密切接觸者;若病例的密切接觸者已離開原地,由疫情發現地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直接通知其目的地的相應機構,由到達地負責追蹤調查。
醫院應建傳染病預檢分診制度
預檢、分診制度是有效控制傳染病疫情,防止院內交叉感染的重要措施。楊永朝說,根據法律規定,醫院應實行傳染病預檢、分診制度;對傳染病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應當引導至相對隔離的分診點進行初診。醫院如不具備相應救治能力,應當將患者轉至具備相應救治能力的醫院。
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應設立感染性疾病科,具體負責本院的傳染病預檢、分診。沒有設感染性疾病科的醫院應設立傳染病分診點。感染性疾病科和分診點應標識明確,相對獨立,通風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離條件和必要的防護用品。醫生在接診過程中,注意詢問病人有關的流行病學史、職業史,結合病人的主訴、病史、癥狀和體征等對病人進行傳染病預檢。經預檢為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應當將病人分診至感染性疾病科或者分診點就診,同時對接診處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醫院對甲型H1N1流感的疑似病例和確診病例應盡早采取住院隔離,確診病例可置同一房間,其余的應置單間隔離。限制病人只在病室內活動,原則上禁止探視、不設陪護,與病人相關的診療活動盡量在病區內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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