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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最近,團購之風刮到了理財市場上。但理財專家提醒,團購理財產品并不靠譜,風險往往高于普通的零售理財產品。
通常,理財產品團購有兩大“賣點”:一是獲得費率折扣,另一個是門檻降低。團購的理財產品以基金和保險最為常見,這是為了獲得費率優惠。而信托產品、私募基金的團購則以降低門檻為招牌,因為這些產品動輒從百萬元起步,普通人往往不能承受。對于第一種團購,因為發行機構客觀上存在營銷需要,所以投資者只要通過正規渠道購買,交易可信度還是比較高的。對于第二種團購,還需具體分析。
團購網站并不專業
盡管傳統的團購是團購網站在操作,但當這些團購網站涉足理財產品時,其經驗和能力就成問題,因為理財產品的營銷需要專業知識與能力,同為金融機構的銀行代理保險公司的產品尚會顯得不夠專業,更何況是代售吃、穿、用等相關商品的團購網站?
例如,某具有行業背景的團購網站推出理財產品團購業務,針對的是行業龍頭企業的職工。此產品為該國企的職工預留一部分額度,職工通過該團購網站進行預約認購。在購買條件中,該團購網站寫到:“根據中國銀監會要求,單個職工認購該信托理財產品不得低于(含)100萬個信托單位,每單位1元,即認購金額不得低于100萬元;如單個職工認購金額不足100萬元,由職工自行組織團購,單一團購總額超過100萬元方可簽約?!比欢?,中國銀監會的相關規定中從未規定集合信托計劃的投資起點金額。理財專家指出,團購網站的專業性欠缺,有可能使產品在銷售過程中蘊含諸多風險。
學會規避風險
目前,由于一些理財產品投資門檻較高,如信托產品、私募基金,一些投資者與親朋合伙投資,雖然暫時達到投資門檻的要求,也順利地買到理財產品,但其中蘊含的風險不容輕視。
雖然是湊錢投資,每個人都出了資,但只能將全部資金登記在其中一個人的名下,只有這個人享有受益權。一旦發生意外情況或糾紛,其他出資人的利益很可能得不到保障。理財專家指出,這種方式也是監管部門明令禁止的。據悉,《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委托人應當以自己合法所有的資金認購信托單位,不得非法匯集他人資金參與信托計劃”。
另外,投資者應對是否被卷入非法集資高度警惕。有關人士以信托產品團購為例表示,投資者要和信托公司簽訂個人合同,而不能僅以某個人的名義參與購買。
一家第三方理財機構近日推出一款投資起點僅40萬元的信托產品,預期年收益率為7%-8%。但筆者查詢了產品信息中所稱的發行該產品的信托公司(即受托人)的網站,發現并無此產品蹤跡,而該信托公司的網站一向全面地公布集合信托計劃的信息。此外,網絡上也找不到其他與此產品相關的可信信息。雖然我們并不能認定該產品是否真的存在,但疑點重重。投資者在遇到此類投資門檻很低的理財產品時,一定要多加考證,切不可盲目投資。不管怎么說,投資理財產品絕不能像買大白菜一樣隨意,何況超低價的大白菜也是讓人起疑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