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代孕媽媽有一個房間,房間里只有簡單的家具,代孕媽媽也不會有太多的私人物品放在房間里。
本報25日關于“深圳高薪女外包生育權”的報道見報后,該話題在網絡上掀起軒然大波,網絡引出的話題有:代孕女與客戶之間的交易是否正當?代孕女與孩子之間是否存在血緣關系或法律關系?代孕女“出借”自己的子宮是否意味著孩子與代孕媽媽之間的關系“斷絕”以及代孕是否有法律、道德、倫理等方面的爭議?
“代孕”話題進入深圳已近10年,但活躍期卻在今年,自稱已擁有10年代孕行業經驗的××代孕網站負責人樊某華告訴記者,經過10年的發展,“代孕”已經從地下交易走到了市民日常生活的視野中,因“不孕不育”而產生的“代孕服務”更成為不少高職高新職業女性“生育外包”的重要手段。
“拿到錢以后,當然是回老家。現在沒有想太多,只知道要用這10萬元來賺更多的錢,讓家里的人過上好點的生活。”
——代孕媽媽小松
代孕媽媽的真實生活是什么樣子的?她們為什么會選擇做代孕媽媽?近日記者有機會走進某個代孕媽媽比較集中的地方,了解這群生活在灰色空間的年輕媽媽。
“要讓家人過上好生活”
近日,在一個偏僻的小區公園里,今年剛22歲的小松坐在陽光底下,享受這冬日里的一絲溫暖,手不自覺地撫摸自己的大肚子,肚子里的胎兒已經8個月大了。這,是她的第一胎,可這個孩子和她一點血緣關系都沒有,因為她就是一名“代孕媽媽”。
“孩子的父母不介意是男是女,所以我也不知道性別。”爽朗的小松說,懷上小孩,體會到“十月懷胎”的辛苦后,她才明白母親的偉大。
馬上就到春節了,與以往的春節不一樣,虎年的春節小松估計要在產房里度過了。“10萬元,是我以前不敢想象的數額。”家在梅州的小松,是家中的老三,父母靠著家里幾畝地,好不容易把家里四兄弟姐妹拉扯大,“拿到錢以后,當然是回老家。現在沒有想太多,只知道要用這10萬元來賺更多的錢,讓家里的人過上好點的生活。”22歲的小松說話時很輕松,似乎把代孕這件事看得很淡。
“我的目標很明確,18歲出來打工,沒有學歷只能在工廠里打工,干什么人都能干的活兒,工廠時不時要加班到晚上11、12時,第二天7時又要爬起來,累死累活,每個月也才有千把塊錢。還不如趁年輕的時候,狠賺一把,為以后的生活作打算。”小松說,她最大的愿望就是家里的人都能過上好的生活,不再為錢而煩惱,“這社會沒有別的,就是錢最大。”一臉孩子氣的她,口里說的卻是很現實的話。
集中居住保姆“照顧”
幾個小時聊天下來,小松放松了對記者的戒備,還把記者帶去她的宿舍。
在一幢商用住宅樓的10樓,穿過陰暗的走廊,來到了小松宿舍。走進門,小松兩名“室友”剛剛吃完飯,斜躺在沙發上,一名年輕的保姆正在收拾碗筷。偌大的套間里,有一個洗手間,一個陽臺和一個廚房,陽臺上還有一臺洗衣機。
據小松介紹,兩名室友都是前兩天剛走完胚胎移植,斜躺著是因為這樣對胚胎“著床”有幫助。而保姆的存在,一方面是照顧她們,另一方面是為了“看著”她們,一旦發現誰心理有負擔了或有別的想法了,就馬上通知人來。
記者看到,小松的宿舍大概120平方米,三個房間,每個房間大概10平方米,里面有一張單人床、衣柜、一張小桌上放著一臺小電視機。
“平常看電視的時間不會太長,因為合同里有規定的,其余時間一般就是看看書、聽聽音樂。”小松說,不同的客戶對代孕媽媽會提出不同要求,而這些則是代媽懷孕期間的“任務”。“之前一個代孕媽媽,她的客戶寄來了一整套的國樂CD,說是希望孩子以后在國樂方面有天賦。”小松說。
小松說,成為代孕媽媽以來,她的生活每天就是睡、吃、看書、聽音樂和看電視,很少到外面,一般也只是在樓下走走,在外面的時間不會超過兩個小時,一方面是因為合同約束,另一方面也擔心“肚子”出問題了,那就“人財兩失”。
衛生部曾出臺法規,《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里對醫院或醫生實施輔助生殖技術的范圍有明確規定,絕對禁止代孕行為。然而,卻沒對實施代孕行為或捐卵行為的其他法人或機構作明確規范,因此,代孕機構一直游走在法律邊緣的“灰色地帶”。
“代孕”已漸形成灰色產業并普遍地出現在公眾視野 某“代孕”網負責人表示:
“一般都是客戶找上門的”代孕媽媽多是熟人介紹
從原來隱蔽在“地下”到現在普遍地出現在公眾視野里,代孕媽媽這行當出現了什么樣的變化?據××代孕網站負責人樊某華表示,10年以前,他做成的第一單代孕生意是他一個人完成的,而現在他有一支20多人的“團隊”,從招聘代孕媽媽和捐卵“志愿者”到醫院的“一條龍服務”,再到代孕媽媽的“專責管理”。
“一般都是客戶找上門來的,所以沒有專人去招攬客戶,而且代孕媽媽難找,客戶多了沒有代孕媽媽一樣做不了。”樊某華說。代孕媽媽十有八九是原來做過的人介紹工廠的姐妹過來做的,其余靠招聘的“專員”在工廠發布信息。
一旦客戶簽了代孕合同后,網站會負責聯系長期合作的醫院,為客戶作“試管嬰兒”和代孕媽媽的“胚胎著床”。“我們都是給了幾十萬元給醫院作保證金的,所以一般不會出現大的問題。”樊某華說。
樊某華也表示,最關鍵的是代孕媽媽的“照顧”上,因為在這一階段出現問題的話,網站一方面要賠償客戶,另一方面還可能惹上麻煩。
代孕媽媽“出借子宮”
樊某華坦言,代孕行業從一開始到現在正如外界所想的,存在很多混亂和備受爭議的地方。“2008年以前,整個行業都處在地下封閉狀態,只有一小撮人知道,但是因為媒體的報道,讓‘代孕’現在成為公眾熟悉的字眼。”
據樊某華介紹,2008年以前,代孕行業以人工授精為主,受精胎兒的卵子和懷育胎兒的子宮來自同一母體,因而受到公眾大范圍的質疑和責難。
樊某華說,而隨著試管嬰兒手段的成熟,大型代孕中介開始轉型,代孕媽媽只負責“出借子宮”,子宮和卵子來自兩個不同的母體,這也是借鑒了國外的經驗,“讓胎兒和代孕媽媽之間不存在遺傳關系。”樊某華表示,“人工授精”已成為了代孕行業內的一條“高壓線”,“碰了,公安機關就可以找我們麻煩了。”他說。
代孕到底犯不犯法?
據記者了解,依照我國現行法律,捐精的行為有明文合法的規定和規范的機構統一管理,但是“捐卵”或者“買卵”的行為并沒有相關規定。“我們有法律顧問,知道如何避免違法和可能引起的法律糾紛。自然受孕、人工授精兩條‘高壓線’我們不踩,就沒有違反法律。”樊某華說。
據記者了解,衛生部曾出臺法規,《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里對醫院或醫生實施輔助生殖技術的范圍有明確規定,絕對禁止代孕行為。然而,卻沒有對實施代孕行為或捐卵行為的其他法人或機構作明確規范,因此,代孕機構一直游走在法律邊緣的“灰色地帶”。
巨額傭金背后存風險
昨日,記者登錄了“××代孕”的網站,以客戶的身份與在線客服聊天。通過聊天,記者發現,雖有巨額傭金,但是代孕媽媽的利益并沒有得到多少保障,發生意外時,代孕媽媽的行為潛伏著巨大風險。
“萬一代孕媽媽發生意外,小孩受到傷害怎么辦?”自稱是副站長文穎的人在網站上回復表示,代孕媽媽的日常生活都有專人照顧,而且她們在簽合同時,就訂下一系列規矩,包括不能用電腦等輻射性電器,限制看電視的時間,日常外出的活動的時間和范圍都有明確的規定。因此,代孕媽媽不會發生意外,即使真的發生了,他們會負責賠償。
“是賠償給誰?”“客戶。”副站長文穎說。隨后文穎為了慎重起見,留下了QQ號碼,并不再回答記者的提問。
專家說法:“代孕”涉及情感倫理問題
記者就代孕媽媽問題采訪了深圳律協未成年人保護法律業務委員會副主任張海霞。張海霞認為,從現行的法律來看,代孕媽媽涉及一系列的情感、倫理的問題,但是不能說代孕媽媽的行為違反了法律。
張主任解釋說,衛生部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作為部門的法規,有明確的行政責任人,即禁止醫院和醫生實施輔助生殖技術從事代孕行為,相當于國家從源頭上禁止了代孕媽媽的可操作性。但是這一規定并不對代孕媽媽、尋找代孕的家庭和代孕中介產生約束作用。“據我所知,現行的法律,并沒有對代孕媽媽、家庭兩者之間的關系作約束和界定。”張主任說。
張主任表示,如果是因為生理上的缺陷,夫婦雙方不能生育,而不得不尋找代孕媽媽來生兒育女,這是值得同情的。
但是,張海霞明確表示,對因為經濟、成本因素而尋找“代媽”的行為,“這無論是從心理上,還是生理上都不可取,胎兒不是貨物,可以寄存;它在母親的體內是有感覺的,感受來自自己母親的關懷和愛護本身是孩子的權益之一,但是它現在感受的卻是來自第三方,這無論是從倫理上,還是道德上都非常不可取。”(劉啟達 廖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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