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錢No4:房子夠住就可以
代表人物:林志玲
身價:平均一個廣告代言進賬約180萬元到250萬元
省錢習慣:林志玲憑借傲人雙胸和嗲嗲電音讓諸多廣告商爭先恐后買單,收入自然是“豬籠進水——發大了”。但是身價暴升卻沒有讓她成為前呼后擁的大明星。林志玲這個超級名模只有贊助商贊助時才會穿名牌,平時身上的衣服都很樸素,全無名牌。而且工作時身邊也只有一個女助手,沒有保姆車接送,很多時候是自己親力親為,拎著大包小包的東西走場。據說,如果要公司安排車和保姆的話,是要付費用的,所以一向節儉的林志玲選擇了自己搞定,比如有一次從香港做活動回來,首先是香港的模特公司工作人員送她到機場,然后獨自搭夜機回臺,無保姆跟隨,到了目的地再叫朋友開車來接她。而且林志玲雖然有公司安排寓所,但是她多年固定的居住地依然是父母家——一間有30年樓齡的天臺屋,目前市值400萬港元左右,老實說,在臺北這樣的都市也不算什么豪宅。
對比:低調和實際讓林志玲看起來也不像花瓶了,也只有胸大無腦的娛樂圈花瓶才會講排場。所以,林大美人還是有點腦子的,善于開源節流,以后萬一嫁不了豪門小開,也不愁生活。
省錢No5:制定每月消費計劃,超額就不再花錢
代表人物:言承旭
身價:每個廣告8位數酬勞、外加唱片、電影收入,總計上億元
省錢習慣:言承旭演慣了小開,長得也是一副小開的面容,只可惜他的摳門性格就讓他充滿了矛盾,雖然年齡不大,但是摳門習慣卻是多年鑄就,算得上是晚輩中的“骨灰”,也屬于讓人驚艷的一派。因之前成長的家庭環境不是很富裕,而他又是個孝順的兒子,所以他一心希望能靠自己的力量,為家里買一棟房子。所以,言承旭除了公司宣傳提供的服裝之外,幾乎不買任何衣服,電話費更是省得可以,他給自己每月定下的手機電話費是臺幣500元(合人民幣120多元),只要超過這個費用,他基本上就不再打電話,F4的同伴們也知道他這個習慣,所以想找他,一律用發短信息的方式。而且更夸張的是,有朋友爆料,言承旭不僅僅喜歡吃路邊攤,而且吃完飯后還偷偷拿走桌子上的一次性筷子和衛生碗,還自辯是人家送他的。
對比:常常月光族的你,是不是該向言承旭學習學習怎樣制定花錢計劃啦!當然偷拿一次性餐具絕對是不鼓勵的行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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