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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深入貫徹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加強對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為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提供司法保障。加強對馳名商標、農產品地理標志以及現代服務業商標的保護,促進自主品牌的形成和發展。依法妥善審理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案件,防止知識產權濫用,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和公眾合法權益。制定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境外作品著作權糾紛和網吧著作權糾紛等案件審判指導意見,調整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級別管轄標準,統一法律適用尺度,促進形成鼓勵自主創新、推動科技進步的法治環境。與有關部門聯合制定《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積極參與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依法審判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2010年,各級法院審結知識產權案件48051件,同比上升32.96%。加強知識產權法制宣傳,發布中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白皮書、年度報告和典型案例,開通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網站,提高知識產權審判透明度,保障司法公正。最高人民法院與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簽署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合作備忘錄,聘請“兩院”院士、專家擔任科學技術咨詢顧問,為知識產權審判提供智力支持。
加強涉外、涉港澳臺案件審判和外事工作。依法審理外商投資、貿易等糾紛案件,維護公平交易投資環境,各級法院審結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案件20258件,同比上升0.83%。加強涉港澳臺案件審判工作,制定《關于審理涉臺民商事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的規定》等司法解釋,依法維護香港同胞、澳門同胞、臺灣同胞合法權益。加強外事工作,成功舉辦第四次亞太司法改革論壇,完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最高法院院長交流機制,開啟“金磚四國”的司法交流,促進我國與外國的司法交流與合作,樹立中國司法的良好形象。
二、依法懲治犯罪,妥善化解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最高人民法院始終以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為目標,指導和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依法懲治刑事犯罪,有效化解矛盾糾紛。
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依法懲治刑事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制定《關于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見》,指導各級法院正確把握法律政策,依法定罪量刑。各級法院全年審結一審刑事案件779641件,判處罪犯1006420人,同比分別上升1.68%和0.98%。依法嚴懲境內外敵對勢力的分裂、滲透、顛覆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繼續深入開展打黑除惡專項斗爭,依法嚴懲殺人、綁架、搶劫等嚴重影響群眾安全感的暴力犯罪以及盜竊、搶奪、詐騙等多發性侵財犯罪,依法嚴懲傷害幼兒園兒童、中小學生和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有效遏制嚴重刑事犯罪上升勢頭,取得良好社會效果,各級法院審結上述案件265397件,判處罪犯370452人,同比分別下降0.70%和1.24%。積極參與反腐敗斗爭,依法嚴懲貪污、賄賂、瀆職犯罪,審結此類案件27751件,判處罪犯28652人,同比分別上升7.10%和9.25%。依法打擊利用互聯網或手機制作、復制、傳播淫穢信息犯罪,凈化社會環境。制定關于審理偽造貨幣、非法集資以及國家出資企業中職務犯罪案件等司法解釋,依法打擊假發票、假幣、商業賄賂、證券期貨犯罪,維護良好的市場經濟秩序。制定《關于處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體問題的意見》,規范自首、立功的認定標準、查證程序和從寬處罰幅度。制定《關于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作用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的若干意見》,將化解社會矛盾貫穿刑事審判各個環節。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創建工作,深化少年司法制度改革,探索社會延伸保護、未成年人輕罪犯罪記錄消滅制度等做法。嚴格規范減刑、假釋工作,確保減刑、假釋公平公正。積極參與特殊人群幫教管理,與有關部門共同推進社區矯正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