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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問五:房產稅能否終結地方政府“土地財政”?
隨著房價的高漲,地方政府的“土地財政”一直被人們當作高房價的重要因素。 “上世紀九十年代初,鋼材就賣3000多元一噸,水泥就賣200多元一噸,現在的鋼材、水泥價格比那時沒高多少,可是我們的房價翻了多少番?”全國人大代表、合肥水泥研究設計院副院長陳章水說。
開征房產稅,能否讓地方政府從“土地財政”脫身呢?
郭松海認為,開征房產稅,將房地產流轉環節的部分稅負轉移到保有環節,意義重大。房產稅作為地方稅,是地方政府重要而穩定的稅源,其稅收可用于廉租房、公共租賃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設,還可以像許多國家和地區一樣將房產稅用于與公眾利益相關的教育、衛生基礎設施等公共服務支出。
“目前我們還沒法說‘終結’土地財政,但肯定有助于矯正土地財政制度的偏頗,為地方政府拓寬可持續財源。”賈康說,“開征新房產稅,目標是打造我國地方政府所必須掌握的地方稅體系中主體稅種的框架,這對于中國市場經濟體制建設具有全局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