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3日9時,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閉幕會,表決關于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表決關于200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0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決議草案;表決關于2008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09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草案;表決關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表決關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表決關于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
[吳邦國]現在進行第二項議程,表決《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關于200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0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決議(草案)》。這個決議草案,主席團會議通過以后,各代表團進行了審議。根據各代表團的審議意見,主席團會議決定將這個決議草案提請本次會議表決?,F在由工作人員宣讀決議草案。
[工作人員]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關于200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0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決議(草案)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審查了國務院提出的關于200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0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及200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同意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的審查結果報告。
會議決定,批準關于200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0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批準200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宣讀完畢。
[吳邦國]現在對這個決議草案付表決,請按表決器。
現在由工作人員宣讀表決結果。
[工作人員]贊成2669票,反對145票,棄權71票。宣讀完畢。
[吳邦國]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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