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方舟(作家) “山寨”現象不能說是剽竊
在“山寨”問題上我認為還不能用“文化”這個詞,最多是一個詞匯。但作為詞匯又沒有官方來定義,所以它真的就是一種現象。
我去年6月自己拍了《百家蔣壇》,當時還沒有“山寨”的概念,就是覺得好玩。這種現象在我看來就是民間一種情緒性的調皮,我喜歡用惡作劇和鬼臉來看待“山寨”,這樣會讓我覺得更有趣。
至于很多對“山寨”現象的指責我覺得很無聊,這不能說是一種剽竊或者偷竊,在文化和藝術上對偷剽的定義是很難的,這樣的指責很外行。
如果“山寨”的行為對人身和版權有了侵害,會有法律去懲治。作為“犯罪嫌疑人”,我覺得“山寨”現在的這種發展狀態挺好的,沒必要專門去對它做什么立法規范。
張檸(文學評論家,北師大教授) 應對“山寨文化”保持寬容
“山寨文化”實際是民間古已有之的一種特殊表達形式,只是被今天的人們冠以“山寨”的名字罷了。
這種現象不會因為你不喜歡就不存在,任何文化現象的存在都有其理由,都存在于特定的時空條件下。如果“山寨”行為越過了時空制約,自然會受到法律、道德的懲罰。比如“山寨”春晚可以辦,但是拿到中央電視臺里就不行。
中國的法律很健全,所以我認為應該對“山寨文化”持寬容態度,這是對文化多元的寬容。讓“山寨”的歸“山寨”,“城堡”的歸“城堡”,各就其位,構成呼應和對峙關系,彼此糾正和制約。(記者姜妍 實習生 張婧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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