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會主席團是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的領導機構,領導并主持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主席團成員經預備會議從本屆本級人大代表中選舉產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主席團名單草案,交各代表團審議,提出意見。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根據各代表團的意見,提出調整意見,提請預備會議審議,并選舉通過。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成員通常包括下列人員:(1)黨和國家領導人;(2)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負責人和無黨派愛國人士;(3)中央黨、政、軍機關有關負責人和人民團體負責人;(4)經濟特區的代表,港澳地區的代表,勞動模范,解放軍、武警部隊的代表,經濟、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宗教、華僑等方面的代表;(5)人口較多的少數民族代表;(6)各代表團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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