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視農民工"第二代":生活在城市的邊緣 |
中國發展門戶網 www.chinagate.com.cn 2007 年 10 月 3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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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家庭教育缺失
農民工“第二代”是一個特殊的群體,由于學校和家庭教育的缺失,疏于管理的他們成為犯罪的危險群體。
他們跟用工單位除工作以外的聯系很少,而跟父母的交流也很有限。農民工“第二代”群體多有“留守子女”的經歷,即使成年后外出和父母在同一城市打工,也多因父母自身素質所限或工作、住宿上的原因,相互間缺乏交流、溝通。這種教育、引導、管理上的缺少,使得農民工“第二代”大多處于一種放任自流的狀態,一旦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和誘惑時,極易產生瘋狂的舉動。
以楊雨為例,在他小時候,父親就因傷害罪被判刑。楊雨的父親刑滿釋放后至無錫市打工。楊雨在15歲時才來無錫,跟隨在父親身邊。后楊雨因盜竊摩托車被判處拘役,釋放回家后,其父母也沒有做更多管教。這致使楊雨自由散漫的習氣愈加濃厚,對生活和未來都抱著無所謂的態度。
農民工“第二代”具有較強的小群體意識。相同的境遇與類似的生活故事,使他們對自己身份的一致性產生了認同,也就很容易形成一種群體意識。這種群體意識形成一種向心力,使他們的交往、溝通更多地局限于同鄉之間,從中尋找精神的歸屬、依托和認同感。
他們往往逃避城市生活方式、社會觀念、人際關系等文化變遷給他們造成的心理沖突。從他們在城市間流動、務工的經歷來看,他們大都是通過同鄉介紹找到工作或相互認識,平時交往的圈子也多限于同齡的老鄉之間。
濃厚的“鄉黨”意識和團伙意識,是農民工“第二代”問題青少年犯罪的重要促因。作為第二代農民工,由于年齡較輕,他們缺少社會經驗,獨立生活能力較低。在平時的交往中,往往以老鄉、兄弟等名義混在一起,而在這個小團伙中往往又會產生一兩個“權威”、“中心”人物。小團伙中的權威人物,在沾染上不良習氣后,又會迅速地將其傳染給他人,形成連鎖反應。劉競等人就具這樣的思想,認為“大家都是老鄉,其中一個人受欺負了,如果自己不幫忙出頭,以后自己有事,也就沒有依靠了”。
在此情況下,他們很容易達成“共識”和默契,并最終導致一人斗毆即“同仇敵愾”,共同犯罪。
一部戶籍法解決不了所有問題
同“2·28”案中的陳宏、楊雨等相比,農民工“第二代”小伍就幸運多了。如今,他在無錫市一家中學讀高一,他的理想是考取一所好的大學,為進城打工20多年的父親爭光。
在無錫,小伍和他的父親一樣,被親切地稱為“新市民”。
小伍的父親叫伍先富,今年41歲,老家在四川省內江市資中縣,種地喂豬,一年的收入也就幾百元。后來到無錫打工,并在這里結婚生子。小伍上中學時,伍先富找到當地派出所請求幫忙,沒想到派出所很快就幫他把孩子上學的問題解決了。如今,伍先富覺得日子過得很快樂。“我感覺這里是第二故鄉,我現在一般兩三年才回老家一次。”伍先富笑瞇瞇地說。
伍先富所住的東風社區地處城郊接合部,流動人口總數是常住人口的3.7倍。2000年,該社區的刑事案件發案數曾占到全街道發案總數的四分之一。2003年4月,東風社區率先在無錫市建立起以流動人口為主體的流動人口服務站,把流動人口統一稱呼為“新市民”,從市民待遇、就業、看病、教育等方面為流動人口提供各種幫助和優惠服務。
就流動人口的管理問題,無錫市進行了一系列的探索。近年來,無錫市在公安部門的牽頭下,采用民本思維,推廣社區“親情理事會”管理模式,寓管理于服務中,會同有關部門幫助農民工“第二代”解決就業、上學、法律服務等問題。這中間,還包括新市民公寓的建設。
“在這里,沒有外來工,只有新市民,沒有打工者,只有建設者。”無錫市公安局局長張躍進說。對于農民工“第二代”犯罪現象,他表示,政府應加強對這一群體的服務,采用民本思維,寓管理于服務中,幫助流動人口特別是農民工“第二代”青少年解決教育、就業、法律服務等,才能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
有專家表示,與父輩相比,農民工“第二代”這一群體的民主和平等意識已經覺醒。他們中的許多人意識到,城鄉二元分割制度特別是戶籍制度對自己是不公平的,因此,他們對城市市民有一種天然的抵觸感。而城市由于多年來對農民工存在偏見,在管理模式上沒有實行民本化管理,而是習慣于“防范式”、“戒備式”,甚至對他們一味排斥和歧視,并想方設法把他們趕走,這樣雙方都容易產生對立情緒。
對此,有很多人認為只要取消農業戶口,出臺制定一部統一的戶籍法,相關問題就可迎刃而解。對此,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王太元教授認為,“有些人想當然地以為靠一部戶籍法就能解決所有與戶籍有關的社會問題,這是不可能的。”他說,只有先解決我國社會發展過程中的公平、發展、穩定等社會問題,才能水到渠成地出臺一部統一的戶籍法。 |
來源: 中國青年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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