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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開始重點整治違法食品添加劑,并設立投訴舉報專線,市民舉報有獎。
本報4月28日訊今日下午,長沙市召開食品添加劑和農村聚餐專項整頓工作會議,即日起展開為期一年的食品添加劑專項整頓,市民可通過0731—88665026進行舉報,最高可獲得3萬元獎勵。
三聚氰胺、蘇丹紅、瘦肉精等成重點
本次專項整頓將加強非法添加行為監督查驗,重點強化生鮮乳收購、活畜販運、屠宰等重點環節和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等薄弱部位的監督抽檢,重點清查三聚氰胺、蘇丹紅、孔雀石綠、硝基呋喃、氯霉素、瘦肉精、吊白塊、甲醛、工業硫磺、亞硝酸鹽等非食用物質以及國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名單》所列出的非食用物質和食品添加劑。
“糕點、火鍋、自制飲料、自制調味料等食品加工制作過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質和超范圍超限量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將要重點查處。”長沙市食安辦副主任王新良表示,加強食品添加劑使用監管。同時,規范食品添加劑生產使用,嚴格監管食品添加劑生產銷售,嚴厲查處無證生產經營、使用非食用物質生產復配食品添加劑和銷售假冒偽劣、標簽標識不規范的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
專項整治活動為期一年
專項整治從4月29日至2012年4月30日,為期一年。
整頓工作重點圍繞長沙市今年開展的學校食品安全、早餐食品和豆制品、農業投入品、食用油和餐廚垃圾、豬肉和臘制品、乳制品及酒類等專項整頓工作和“放心豬肉、放心蔬菜、放心作坊、放心食堂”四大放心工程建設活動開展專項治理。
舉報最高可獲3萬元獎勵
長沙市副市長陳獻春強調,對區域內較長時間或較大范圍出現非法添加行為且未及時有效查處的,或者區域內大型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出現違法添加行為的,將嚴肅追究當地政府及部門相關負責人的責任。對監督檢查中走過場、按規定履職的公職人員,要從嚴追究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依紀開除公職;涉嫌徇私舞弊、瀆職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會場傳真
100人集體聚餐食品樣本保存48小時
從即日起,長沙市開展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要求全面落實農村集體聚餐申報備案制度,500人以上集體聚餐必須申報,且相關部門現場進行食安指導;100人以上集體聚餐,食品樣本必須保存48小時,冷藏保鮮備查。據悉,各鄉鎮(街道)將建立鄉村廚師的管理檔案,及時掌握鄉村廚師從事農村集體聚餐餐飲服務的動態。■記者何志華
鏈接新聞
兩高補充食品監管瀆職罪,湖南加大財產刑適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28日公布了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五)。這個將于5月1日起施行的司法解釋,補充了危險駕駛罪、食品監管瀆職罪等罪名,并對一些罪名作出了修改。司法解釋中修改的罪名包括:取消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罪名,修改為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修改為污染環境罪。
又訊記者28日從湖南省高院獲悉,近日湖南省高院已向全省各級人民法院下發通知,要求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依法懲處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要加大財產刑的適用。對于法律規定應當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的,要堅決判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法律規定可以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的,一般也要判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對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財物要依法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其用于犯罪的本人財物要依法予以沒收。對于國家工作人員參與、包庇、縱容危害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活動,以及在食品安全監管和查處危害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活動中收受賄賂、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枉法、不履行法定職責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從重處罰。
■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