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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發展門戶網4月22日訊據中國政府網消息,針對當前食品生產經營中食品添加劑濫用和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的問題,國務院辦公廳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切實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管。
以下是通知全文: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切實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管的通知
國辦發〔2011〕2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當前,在食品生產經營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已成為影響食品安全的突出問題。為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進一步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管,切實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
(一)嚴禁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質。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任何單位和個人禁止在食品生產中使用食品添加劑以外的任何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禁止在農產品種植、養殖、加工、收購、運輸中使用違禁藥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
(二)加強非法添加行為監督查驗。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實行網格化監管,明確責任,分片包干,消除監管死角。督促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嚴格依法落實查驗、記錄制度,并作為日常監管檢查的重點。督促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檢驗制度,加密自檢頻次。完善監督抽檢制度,強化不定期抽檢和隨機性抽檢,特別要針對生鮮乳收購、活畜販運、屠宰等重點環節和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等薄弱部位,加大巡查和抽檢力度,提高抽檢頻次,擴大抽檢范圍。推廣應用快檢篩查技術,提高抽檢效率。
(三)依法從重懲處非法添加行為。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打擊非法添加行為。對不按規定落實記錄、查驗制度,記錄不真實、不完整、不準確,或未索證索票、票證保留不完備的,責令限期整改。對提供虛假票證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關產品的生產銷售;對因未嚴格履行進貨查驗而銷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責令停產、停業;對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銷相關證照,依法沒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相關物品,要求其對造成的危害進行賠償;對上述行為,同時依法追究其他相關責任。對生產販賣非法添加物的地下工廠主和主要非法銷售人員,以及集中使用非法添加物生產食品的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在法定幅度內從重從快懲處。有關部門要制定依法嚴懲食品非法添加行為的具體辦法。
(四)完善非法添加行為案件查辦機制。要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相關監管部門發現非法添加線索要立即向公安等部門通報,嚴禁以罰代刑、有案不移。對涉嫌犯罪的,公安部門要及早介入,及時立案偵查,對影響重大或者跨省份的案件由公安部掛牌督辦。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公安部門調查取證,提供相關證據資料和檢驗鑒定證明,確保案件查處及時、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