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本市首例人體器官買賣案審理后,又有兩起人體器官買賣案被提起公訴。昨天記者從海淀法院獲悉,3名被告人因在人體器官交易中居間介紹,并偽造派出所、公證處等身份證件上的公章,分別被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和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提起公訴。
第一起案件的被告人曾康康被控犯有非法經營罪。檢方指控,去年4月2日,22歲的曾康康在海淀區武警總醫院,居間介紹供體與患者朱某某進行腎臟移植手術,收取朱某某13萬元。
第二起案件的兩名被告人蔡少華和蔡少俠的罪名則包括非法經營罪、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和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檢察機關指控,去年3月以來,蔡少華在蔡少俠的協助下,多次居間介紹供體與患者進行腎臟移植手術,并收取費用共58.4萬元。去年5月,蔡少華還幫助他人偽造了外地派出所、公證處、基層人民政府等單位的公章。去年5月28日,曾康康、蔡少華和蔡少俠被抓獲。(記者王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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