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月15日電(記者黃小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日前曝光了“雪膽胃腸丸”等9種違法情節嚴重、違法發布頻次高的產品廣告。其中8種為藥品違法廣告,1種為保健食品違法廣告。
這9種產品違法廣告分別為:
昆明生達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藥品“雪膽胃腸丸”。該藥品為處方藥,擅自在大眾媒介發布廣告。廣告宣稱“神奇血膽胃腸丸治愈胃腸疾病永不復發,是世界唯一全面修復黏膜基,徹底治愈老胃炎、老胃病的專利產品”等。該廣告產品功能主治的宣傳超出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內容,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等內容,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通化永倉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藥品“強力腦心康片”。該藥品為處方藥,擅自在大眾媒介發布廣告。廣告宣稱“短短一年它成功地救治了27.2萬腦中風、腦梗塞、腦出血后遺癥患者;書寫了心腦血管疾病治療史上一個新的奇跡”等。該廣告產品功能主治的宣傳超出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內容,含有利用患者形象和名義作證明,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等內容,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陜西君碧莎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藥品“皮膚病血毒片”。該藥品為處方藥,擅自在大眾媒介發布廣告。廣告宣稱該產品“6分鐘殺毒止癢,10分鐘清毒活細胞,24小時除癬換膚;透皮吸收,排毒速度超出傳統藥物200倍;一夜換膚看得見,綠色,安全,不損肝腎”等。該廣告產品功能主治的宣傳超出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內容,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寶雞秦昆制藥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藥品“分清五淋丸”。該藥品為處方藥,擅自在大眾媒介發布廣告。廣告宣稱該產品“服用當天灼熱感消失,服用3天小便疼痛感消失,只需服用1個周期就能徹底告別泌尿系疾病,服用2個周期泌尿性疾病不再復發”等。該廣告產品功能主治的宣傳超出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內容,含有利用患者形象和名義作證明,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內蒙古烏蘭浩特中蒙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藥品“抗骨質增生丸”(廣告中宣傳名稱:丹神抗骨丸)。該藥品為處方藥,擅自在大眾媒介發布廣告。廣告宣稱“進口黑藥專攻腰間盤突出、使我國的腰間盤突出治療首次實現了非手術治愈;吃完4個療程就全好”等。該廣告藥品名稱宣傳不規范,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河南百年康鑫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藥品“大風丸”。廣告宣稱該產品“可快速清除體內兩毒及代謝垃圾、消除肢體麻木、其效如神”等。該廣告產品功能主治的宣傳超出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內容,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吉林省輝南輝發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藥品“麝香心腦通膠囊”(廣告中宣傳名稱:甲乙抗栓)。該藥品為處方藥,擅自在大眾媒介發布廣告。廣告宣稱使用該產品“新栓老栓一并除;服用1-2個療程冠心病、心絞痛的癥狀基本消失,2-3個療程腦血栓、腦栓塞、中風偏癱患者生活基本自理,堅持服用3-6個療程一般的病人10年之內心腦血管疾病不再復發”等。該廣告藥品名稱宣傳不規范,產品功能主治的宣傳超出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內容,含有利用醫療機構、醫生和患者形象和名義作證明,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等內容,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廣州陳李濟藥廠生產的藥品“舒筋健腰丸”。廣告宣稱該產品為“腰間盤突出專用藥、快治腰突不復發;3天快速止痛,3階段全面康復”等。該廣告產品功能主治的宣傳超出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內容,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保健食品“東方之子牌雙歧膠囊”【國食健字G20050741】,其批準的保健功能為“增強免疫力”。廣告宣稱“經各大醫院,數萬例臨床證明:服用該產品1周大便恢復正常;2-3周炎癥、潰瘍面開始修復;4-5周連感冒也少了、淺表性胃炎3個月根除”。該廣告產品保健功能的宣傳超出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內容,含有利用患者形象和名義作證明,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等內容,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國家藥監局提醒廣大消費者,要在醫生或藥師的指導下購買藥品;保健食品沒有治療作用,不能代替藥品,請謹慎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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