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2日電 據衛生部網站消息,為早期發現、報告和診斷甲型H1N1流感病例,長期監測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變化趨勢,衛生部今日印發《甲型H1N1流感監測方案(第一版)》。全文如下:
甲型H1N1流感監測方案(第一版)
為早期發現、報告和診斷甲型H1N1流感病例,長期監測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變化趨勢,特制定本監測方案。
一、監測目的
(一)及時發現、診斷和報告甲型H1N1流感病例和暴發,以便及時開展病例的流行病學調查、隔離,密切接觸者追蹤和醫學觀察,加強病例管理和救治,適時、適度啟動必要的人群和社會干預措施,減緩疫情播散速度。
(二)嚴密監控甲型H1N1流感的臨床、流行病學和病毒學特征變化,為評價疾病的嚴重性、識別高危人群和地區、指導疫苗和藥物的使用、預測疾病的流行趨勢、評估防控策略和措施的有效性提供依據。
二、病例定義
參見《甲型H1N1流感診療方案(2009年試行版第一版)》(衛發明電〔2009〕72號)。
三、甲型H1N1流感病例監測
(一)適用階段
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監測主要適用于以下階段的病例發現、報告和診斷。
1.我國出現輸入性的散發甲型H1N1流感病例;
2.輸入病例導致我國出現本土的有限傳播,但病例有明確的感染來源,或散發病例間有明確的流行病學聯系,尚未出現病毒的持續人間傳播和基于社區水平的流行和暴發。
一旦全國出現較大范圍病毒的持續人間傳播和基于社區水平的流行和暴發(具體由衛生部組織專家組進行分析、判斷),監測策略將由對病例的發現、報告和診斷轉換為對病毒的病原學、疾病危害和流行強度,以及醫療衛生資源需求等內容進行監測。
(二)病例發現與報告
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各級各類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及其執行職務的人員發現符合病例定義的疑似病例和確診病例后,于2小時內通過國家疾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系統進行網絡直報。不具備網絡直報條件的醫療機構,應于2小時內以最快的通訊方式(電話、傳真)向當地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并于2小時內寄送出傳染病報告卡。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在接到電話報告后,應立即進行網絡直報。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在要每日及時監視和分析網上報告數據,并對病例特征和疫情形勢進行分析和研判。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符合病例定義的疑似病例和確診病例后,應當及時向附近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醫療機構報告。港口、機場、鐵路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以及國境衛生檢疫機關發現符合病例定義的疑似病例和確診病例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立即向國境口岸所在地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互相通報。
(三)流行病學調查和相關資料報告
1.流行病學個案調查
在做好個人防護的條件下,應盡快將病例轉運至當地定點醫院進行隔離治療。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到病例報告后,應盡快對病例進行流行病學調查,24小時內完成個案調查表(附錄1),由縣(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通過國家疾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系統平臺上的“甲型H1N1流感信息管理系統”進行錄入,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進行審核,并根據病人的病情進展和流行病學調查的深入,隨時更新個案調查表。
2.相關資料報告
在做好病例個案調查的同時,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收集病例的臨床資料,包括病程記錄、醫囑單、實驗室和影像學檢查結果等,連同病例的流行病學調查報告一起,由各省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發送至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郵箱cdchb@chinacdc.cn),附件名稱需注明省份和患者姓名。根據患者的病情進展和流行病學調查的深入,各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應隨時將更新的調查結果和資料上報。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同時將流行病學調查結果及時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提出相應的防治建議。
(四)標本采集和檢測
1.標本采集
收治病例的醫療機構要密切配合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采集病例的呼吸道標本,包括鼻拭子、咽拭子、鼻腔吸取物、鼻腔沖洗液等,以及急性期(病后1周內)和恢復期血清(病后3-4周)標本。實施氣管插管的病人也應收集氣管吸取物。標本應置于無菌病毒采樣液,并立即用冰塊或冰排保存或置于4 ℃(冰箱)。根據各省的區域劃分,立即送全國流感監測網絡實驗室或“傳染病監測技術平臺”項目相關網絡實驗室(以下簡稱“各網絡實驗室”,名單見附錄2)進行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病原學檢測。不具備檢測能力的省份,應按照生物安全的有關規定,盡快將標本送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病毒病所檢測。標本采集、運輸、保存、處理和檢測方法詳見甲型H1N1流感病毒實驗室檢測技術方案(附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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