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牛特侖蘇牛奶中添加的OMP物質,到底是廠家宣稱的可改善公眾骨健康的“造骨牛奶蛋白”,還是質疑人士所稱的有可能引發患癌風險的可疑激素?在紛紛擾擾的爭論之后,終于等來了官方的首次表態。2月2日,國家質量監督檢查檢疫總局向內蒙古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出公函,要求該局責令蒙牛公司禁止向“特侖蘇”牛奶添加OMP物質。(本報12日報道)
實際上,質檢總局的監管意見并未對OMP物質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做出實質性認定,而這恰恰是爭議雙方論戰的焦點所在。蒙牛特侖蘇的價格遠遠高于同類產品,關鍵原因就是其中添加了OMP(造骨牛奶蛋白)。學者方舟子等人指出,蒙牛所命名的OMP其實極有可能就是IGF-1物質,高含量的該物質可能增加消費者罹患多種癌癥的風險?,F在的問題是,OMP到底是否IGF-1,這兩種物質是否安全,是否能夠起到廠家所宣傳的作用?質檢總局沒有擔當爭論的仲裁者,甚至沒有介入爭論中的任何問題,但這并不妨礙該機構明確做出禁止添加的意見。
食品中是否可以添加其他物質?由人類理性和血淚教訓凝結而成的規則在于,不準添加是常態,可以添加是例外。這種例外是附加了嚴格條件的例外,美國《食品和藥品管理法》第402款規定,只有經過評價和公布的食品添加劑才能生產和應用,否則會被認定為不安全。添加不安全成分的食品不得銷售,否則將面臨嚴厲處罰。我國食品管理法規同樣規定,食品添加劑必須獲得衛生部的檢驗和批準后才能生產和使用。毫無疑問,非經法定機構驗證批準不得往食品中添加其他物質,這是食品安全管理的“天條”之一。正因為如此,質檢總局僅憑“OMP和IGF-1未列入食品添加劑目錄”,即可做出禁止添加的決定。
上述機制的要義,不在于增加了監管執法的便利性,而在于它能在更大程度上保證食品的安全性。三鹿奶粉事件所造成的影響余音未絕,需要總結和吸取的教訓很多。但其實質仍然是添加劑的非法濫用,含有三聚氰胺成分的“蛋白精”被瘋狂地加入原奶之中,最終導致了29萬名嬰兒罹患泌尿系統疾病的慘劇。在全國上下大力剿滅三聚氰胺的同時,就有評論指出,堵住了一個三聚氰胺,難保就不會繼續出現四聚、五聚之類的禍害。在看似悲觀的情緒之下,揭示的也正是對“頭痛醫頭”式監管的不信任。要確保食品安全,“不準添加”的管理“天條”必須被高高祭起。
出于競爭的需要,甚至有的也真是基于改善人類生活品質的良好意愿,一些廠商或機構總是努力地想要往食品中添加他們認為有益的成分。比如,特侖蘇之中的OMP。至少在這個時間點上,我們還無法判定廠方與質疑者的說法,誰更科學誰更符合實際。對于監管部門而言,這同樣是一個難題。按照法律的一般原理,在實體正義難于達成的時候,程序正義往往是更優的選擇。既然“不準添加”是常態是天條,那么OMP到底有無營養有無危害就不再重要。當然,蒙??梢岳^續向衛生部證明這種添加物質的安全有效,以爭取進入合法添加劑名單。在此之前,無論何種高妙的物質,都只能被判定為非法而禁止進入食品之中。
OMP的遭禁,應當作為一個可資借鑒的案例,并最終成為一種常識。在食品的安全與食品的改善之間,安全純凈是民眾和社會更大的利益?!安粶侍砑印弊鳛槭称钒踩芾淼摹疤鞐l”,不僅應當被執行,而且應當被進一步信仰,直至成為一種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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