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實施方法
(一)確定量化評價內容。
在實施公共場所量化分級管理制度中,量化評價內容和項目是否科學合理直接決定量化評價效果。本指南中《住宿業衛生監督量化分級評分表》(見附表1)、《游泳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評分表》(見附表2)、《沐浴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評分表》(見附表3)和《美容美發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評分表》(見附表4)是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各類公共場所衛生規范要求制定的,對量化評價的主要內容、項目、分值、評價標準進行了具體規定。
各省(區、市)應結合本地實際,制定量化分級評分表,可調整本指南中確定的公共場所量化評價內容、項目,但對關鍵項目的調整不得低于本指南的要求。
(二)日常衛生監督量化評價。
對獲得衛生許可證的公共場所進行日常監督檢查時,要使用衛生監督量化分級評分表對公共場所的衛生狀況進行量化評價。根據量化評價結論確定公共場所衛生信譽度等級和衛生監督頻次。
衛生監督員現場填寫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評分表后,可不再另行制作現場檢查筆錄,但對于違法經營行為的查處仍應嚴格按照相關執法程序進行。
(三)衛生信譽度等級的確定。
根據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評分表評價,按100分標化后,總得分在90分以上的,衛生狀況為優秀,衛生信譽度為A級;總得分在70~89分的,衛生狀況為良好,衛生信譽度為B級;總得分在60~69分的,衛生狀況為一般,衛生信譽度為C級;總得分低于60的,責令限期整改,并依法處理。
公共場所內發生傳染病疫情或因空氣質量、水質不符合衛生標準、用品用具或設施受到污染導致的群體性健康損害事件的,其衛生信譽度定為C級。
(四)衛生監督頻次的確定。
公共場所日常監督頻次參照其衛生信譽度等級確定。等級越高,監督頻次應越低。下表規定了不同衛生信譽等級的最低監督頻次,各地應根據實際,合理調整監督頻次。
衛生信譽度 監督頻次
A級 不少于1次/兩年
B級 不少于1次/年
C級 不少于2次/年
由于行政任務和處理投訴舉報而需要進行監督時不受此頻次限制。
五、公示衛生信譽度等級
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對實施量化分級管理、確定了衛生信譽度等級的公共場所發放《公共場所衛生信譽度等級公示》的標識(見附表5),并張貼在公共場所的醒目位置。
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客觀、準確地公布公共場所衛生信譽度等級信息。
六、效果評估
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公共場所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實施情況,逐步開展效果評估。根據效果評估的結果,及時完善和調整實施工作,確保實施公共場所量化分級管理制度總體目標的實現。
附表:1.住宿業衛生監督量化分級評分表
2.游泳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評分表
3.沐浴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評分表
4.美容美發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評分表
5.公共場所衛生信譽度等級公示標識(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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