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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類業務地位漸顯赫
在傳統經紀業務日薄西山,首發募股開閘仍無時間表的背景下,創新類的融資類業務扛起了“救主”大旗。絕大多數券商的業務重點變更為一邊發債融資,一邊向客戶融資,收取利差和傭金費率的無風險生意。
公開數據顯示,2012年74家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收入超過74億元,其中,息費收入53.1億元,傭金收入16.42億元,其他收入約4.9億元。
去年破冰的約定購回業務也讓不少券商嘗到甜頭,去年海通證券約定式購回業務利息收入3458萬元;中信證券則實現利息收入1900萬元。
此外,今年6月24日才正式登場的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也頗受投資者歡迎,中信、海通、廣發、華泰、國信、光大和招商等9家證券公司首日成交額達17億元。
對于券商業務的重頭戲,監管層顯然不會看不到融資類業務對證券業的正面影響力和潛在風險。另一方面,收入持續攀升的業務部門,往往在公司的地位和影響力也日益提升,合規部門對這些部門的約束往往會越來越難。有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從這兩個角度講,監管層將新一輪現場檢查瞄準融資類業務并不難理解。
值得一提的是,除上述四大融資類業務外,代銷金融產品業務也在本次檢查的范圍之內。在本次現場檢查中,監管層還要求各大券商準備好代銷金融產品業務的各項資料,包括制度、組織架構、崗位設置、代銷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