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
- 經濟發展
- 社會發展
- 減貧救災
- 法治中國
- 天下人物
- 發展報告
- 項目中心
|
近日,證監會下發最新一期《上市公司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監管問題解答(2013年第1期)》(下稱“《問題解答》”),就會計差錯的確認與調整、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政府補助的確認等五大問題進行了解答。
“從內容來看,我們認為統一一下上市公司在執行相關準則上面的口徑,尤其像差錯調整、企業合并這樣的一些問題,上市公司平時在執行尺度上的確存在比較大的差異,現在證監會對此進行了明確,企業在操作上就少了很多調節的空間。”一家大型會計師事務所的合伙人對上證報記者表示。
規范會計差錯的認定和調整
《問題解答》第一個問題針對上市公司在何種情況下可以認定前期會計估計發生差錯,并追溯調整前期報表。根據文件精神,上市公司不應簡單將會計估計與實際結果對比認定存在差錯。只有在上市公司能夠提供確鑿證據,表明由于重大人為過失或舞弊等原因,未能合理使用前期報表編報時已經存在且能夠取得的可靠信息,導致前期會計估計結果未恰當反映當時情況,才能認定前期會計估計存在差錯。
而且,上市公司前期會計估計存在差錯,并不必然進行追溯調整,只有當上市公司確定相關因素導致會計估計差錯累計影響數切實可行且該差錯重要時,才采用追溯重述法調整前期報表,否則應采用未來適用法。
所謂會計估計,是指企業對其結果不確定的交易或事項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為基礎所作的判斷。由于商業活動中內在的不確定因素影響,許多財務報表中的項目不能精確計量,而只能加以估計。這樣的情形包括存貨可變現凈值的確定、預計負債金額的確定、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等多項內容。
“這項問題解答的精神在于規范企業使用會計差錯調整的尺度,顯然并非所有的會計估計與實際情況發生差異都需要調整,因為很多情況下這種調整變成了企業平滑利潤的工具。”一位投行保薦人對記者如此解讀。
舉例來看,康達爾今年4月發布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稱,因高志輝公交線路合作糾紛案,公司估計本案很可能敗訴,基于謹慎原則,在2010年計提預計負債2556.47萬元,2012年終審判決,公司不用承擔連帶責任,為了更合理反映各年度的實際經營成果,因此將前期多計提的預計負債2436.47萬元做前期差錯更正,相應的調增當年凈利潤與2012年年初未分配利潤的金額。
但是,根據《問題解答》的精神,只要當時在作出預計負債的會計估計時合理使用前期報表編報時已經存在且能夠取得的可靠信息,僅僅由于實際發生額與估計額的差異并不能構成會計調整的原因。由此可見,康達爾的相關調整情況正是《問題解答》所關注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