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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差倍數最大的收費:異地轉賬
轉賬1萬,中行收5.5元,工行180,相差超30倍
據報道,北京的朱先生,前不久在南京工行的ATM機上,用工行卡給北京的朋友轉賬1萬元,沒想到被收了180元的手續費。朱先生感到莫名其妙,于是向工行客服要個說法。工行營業部客服表示:“您拿著北京的卡,在那邊,您不是匯款嗎?那就算取了,取算一個手續費。您又在異地,做了一個往異地操作,所以收取兩筆手續費。”
這位工行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異地ATM轉賬1萬元,工行就會收取150元的手續費。另外,各地分行收多收少還要看具體規定。
同樣異地ATM轉賬一萬元,工商銀行收了180元,農業銀行最高收110元,招商銀行最高收費55元,建設銀行收費為50元,而中國銀行的收費則只有5.5元。從180元到5.5元,不同銀行之間的異地轉賬費用差別為何高達30倍之多?只收5.5元的中國銀行的客服表示:之前銀聯的收費標準是1%,中國銀行這兩年一直在升級,包括系統包括收費,它都在逐步改,現在一萬元以下(含一萬元)的收費標準是0.5元手續費+電子匯劃費5元,即5.5元。
當記者提出“這個費用,會不會連成本都達不到呢?”的疑問時,中國銀行客服表示:主要盈利點不是在這塊,這是屬于附加業務。像取款機的話,它可能把這個維護費用算在里面,夠一個機器維護的費用,那可能就夠了。
中國銀行說他們的盈利點不在這里,不會賺這個小錢,那么工行收費180元又該做何解釋呢?工商銀行客服稱,其他銀行的事他們不太清楚。該客服表示,各個銀行有各個銀行的規定,但都是通過人行進行審批的,所有的銀行定制的一些費用,都得經過人民銀行進行審批的。
雖有明碼標價,但是否合理?
律師:網點多與少,造就市場潛規則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不少市民對銀行各種收費且費率還相差那么大是有質疑的,憤憤不平而投訴之事也常見諸報端。那銀行間如此收費,究竟是否存在問題,是否合法、合理?
據了解,按照《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商業銀行各項服務費用分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兩大類,而用借記卡進行異地跨行取款屬于市場調節價的范疇。因此,各家銀行根據自己“市場調節”進行定價,才會讓這項收費有那么大的差距。
同時,據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表示,中小銀行由于網點覆蓋率不及國有銀行,為吸引客戶開辦業務,通常會采取低于標準收費。以ATM跨行取款為例,成本是3.6元/筆,但大部分股份制銀行向客戶收取手續費是2元/筆,新銀行和外資銀行甚至不收費。
但北京蘭臺律師事務所律師包華對此說卻不認同。他表示,從成本來說,各大銀行相差無幾。之所以最終收費天差地別,與各自的市場占有率有關,越是網點多的銀行,它才有底氣收高額費用,這其實是一種市場潛規則。
包華表示,異地轉賬費用各個銀行差異30多倍,我相信收費最低的銀行,肯定不會虧本,而收費最高的那家銀行,也很難表達自己的成本要比別家銀行要高。所以這是跟市場占有率相關的,越是大的銀行,越是儲蓄網點多的銀行,往往收費越高,是因為它的便捷性,它的市場占有率決定的。
《投資快報》了解到,所謂的異地轉賬收費,屬于政府指導價范疇。這意味著銀行在標準價格上,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但是“一定的自由裁量權”并不意味著銀行就可以漫天標價,尤其是彼此當差距達到30倍,遠遠超出行業平均線時,收費儼然變成了赤裸裸的搶奪!
銀行業人士表示,以跨行取款和轉賬的收費標準為代表的個人銀行業務收費標準已實行多時,隨著交易系統的更新和成本的變化,各行近年已調整多次手續費標準,業內呼吁相關部門適時調整指導價基準和浮動幅度的聲音也日漸高漲。
如果不滿意某個銀行的收費,廣東正大聯合律師事務所李謹律師建議市民可以主動地選擇其他銀行。李律師指出,消費者的自主選擇可以鼓勵銀行業的市場競爭,促使收費較高的銀行根據市場供求狀況主動調整價格、完善服務。
消協專家:銀行自行定價,損害消費者公平交易權
“銀行自行確定收費價格,無疑是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利益,損害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應該在決定之前和消費者商量?!敝袊M者協會專家顧問邱寶昌表示,從今年4月1日起,各銀行公示收費服務價格是個進步,但哪些費用該收,哪些不該收,目前還沒有“統一標準”。“商業銀行收費無可厚非,但一定要有一本透明的成本賬公布出來,有必要讓消費者參與進來,要不然知情權、公平交易權該如何體現?”
邱寶昌建議,政府部門在監管銀行收費定價時,應參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而銀行在制定收費政策時,在涉及成本及合理的利潤構成收費價格時應該予以公示。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清理不合理收費,確保消費者合法權益。
此外,有業內專家認為,解決銀行收費的問題,還要讓銀行業進行充分競爭:“現在銀行業顯然沒有得到市場充分的競爭,而如果降低銀行的市場準入,讓銀行之間充分競爭,可能那時候收費價格及服務都會比現在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