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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小貸公司的融資行為作出明確規定
對于小貸公司的融資行為,《辦法》也作出了明確規定。
其中,小額貸款公司可自主選擇若干家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融資,并應在獲得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到賬后五個工作日內,向當地縣(市、區)工商部門報備。同時,小額貸款公司可以向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主要法人股東定向借款,其數額除不得超出所規定的融資比例的上限外,同時不得超出該股東當時的企業所有者權益。
《辦法》也規定,本市范圍內,各小額貸款公司之間可以進行資金的調劑拆借,并應在調劑拆借資金到賬后的五個工作日內,由借入方的小額貸款公司向當地縣(市、區)工商部門報備。
首次以回購方式進行資產轉讓交易以及融資到期后進行展期的條件也做了規定,《辦法》規定,小額貸款公司首次開展以回購方式進行資產轉讓交易的,應在交易的十個工作日前向當地縣(市、區)工商部門報備,符合條件的,方可進行資產轉讓交易。小額貸款公司的融資到期后進行展期的,公司應在展期后五個工作日內,向當地縣(市、區)工商部門提交補充合同或合同修正案進行報備,并說明展期后的借款利率、期限和展期原因等。
小貸公司違規經營將重罰,最重追究刑責
《辦法》規定,工商部門在融資監管中如發現小額貸款公司存在隱瞞真實情況、提交虛假材料;或違反《暫行辦法》規定;或違反《浙江省小額貸款公司試點暫行管理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入推進小額貸款公司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等相關規定的,將采取五種制裁措施:
一是約談小額貸款公司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二是設置風險警示,下調企業信用等級;三是進行全省通報,暫停融資申請,并責令限期整改;四是向相關管理部門通報情況;五是向地方政府報告并提出監管意見。
而對于非法集資以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嚴重違規、危害地區金融穩定與安全的融資行為,除可采取上述措施外,工商部門還可以提請當地縣(市、區)人民政府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暫停試點資格,責令整改;二是啟動取消小額貸款公司試點資格的退出機制;三是涉嫌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浙江省工商局直屬分局副局長錢舜堯還表示,各地工商部門將利用企業登記、企業年檢和企業信用等數據,提高監管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并進一步完善長效工作機制、監督舉報機制,督促小額貸款公司及時進行融資申報備案,做好融資前后的跟蹤監管。
業內說法
有利于小貸公司的業務拓展
記者昨天聯系了浙江的多家小額貸款公司,公司負責人均向記者承認,已經知道了浙江工商出臺《浙江省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監管暫行辦法》一事。他們說,由于《辦法》剛剛出臺,還沒有看到具體的內容,因此不方便對工商的政策做過多的先行解釋,不過這些小額貸款公司的老總都認為,《辦法》是《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入推進小額貸款公司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浙政辦發〔2011〕119號)的深化和細分,總體框架上不會有太多變化。
臨海市臨亞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王彪說,《辦法》的出臺,在進一步規范小額貸款公司經營行為的同時,也有利于小貸公司的業務拓展?!耙幘囟ㄏ聛砹?,我們少了不必要的干擾,業務肯定會更大的?!比鸢彩腥A峰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陳壽清說。
理論上拓寬了融資渠道,實際操作有難度
省內多家小貸公司老總表示此次文件的出臺影響是積極的。
據瑞安華峰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陳壽清介紹,在《暫行辦法》出臺之前,他們都是按照銀監會、央行2008年發布的《關于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在執行,其中規定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小額貸款公司只能向銀行業金融機構融資,且融入資金的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50%。
臨海市臨亞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王彪說:“我覺得這次影響是好的,比如有些業務當時沒錢,我們就可以先向股東融資提高資金利用率,等其他貸款收回來了,就可以還給股東。”
但是擔憂也是存在的,一位業內人士表示:“從理論上來說該辦法拓寬了融資渠道,但是實際操作起來比較困難。由于去年銀根收緊、小貸公司應收款(未收回的貸款)的增加,大股東本身資金也緊張,只能說向股東借錢可能,但是也要有了才能借。而小額貸款公司之間拆借道理也一樣,都是連鎖反應。”現代金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