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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當然也不乏“擇木而棲”,跳出來的官。比如上述從新華人壽、民生人壽跳到生命人壽的3位副總經理。從長城人壽跳到光大永明的李靜副總。安邦人壽董事、副總經理張曄,原來則是安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任監事,雖然他的這一跳只是從股東公司跳到持股公司。
至于財務負責人這一職位,雖然在變動人次上雖然少于副總和總助這兩個職位,今年以來,共計出現42次人事任命。但是其“危險度”一點也不小于后兩者,因為從涉及的保險公司數量上講,42人次的財務負責人涉及的保險公司達到42家,而55人次副總經理的變動涉及的保險公司不過41家保險公司、50人次總經理助理涉及的保險公司則只有27家。
與財務負責人境遇類似的就是保險公司的精算負責人,因此,今年以來,保險公司精算負責人的變動人次接近財務負責人,共計36人次,亦屬于高危職位。
不過,危險總是相對于安全來說的,在保險公司的高管職位中,也是存在比較“安全”的職位的,甚至可以與董事長的位子相媲美,甚至還要穩當得多。
比如,保險公司的審計責任人、投資負責人。據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準確地說,是今年4月份以來,審計責任人納入保監會核準范圍內以來,所有保險公司的審計負責人僅發生了2次人事任命,分別是國華人壽審計責任人張文杰和正德人壽審計責任人趙葉龍。
此外,投資負責人的任命也只有區區4人次,分別為長江養老保險投資總監以及都邦財產保險、中華聯合保險、瑞泰人壽保險的資金運用部門主要負責人。
而與董事長任命人次大致持平的職位則有董事會秘書19人次、法律責任人18人次、合規負責人17人次。
6月換人最多的月份
251天,任命了297人次保險公司高管。意味著,幾乎每一天,在某個地方都會有某個保險公司,其高管正在調整。
正所謂一年之計在于春,但今年的春天顯然來得有些晚。
一季度保監會共計批復97人次保險公司總公司高管任命,其中1-3月分別為36、31和30人次。我們發現,這個數字低于今年以來平均到各天里的保險公司高管變動人次。
而到了二季度,這個數字達到了131人次。二季度4月任命42人次、5月任命39人次、6月任命50人次。尤其是50人次的6月份,是今年以來,保險公司高管獲批人次數最多的單月。
不過三季度以來,這個數字出現明顯的下滑。7月份,保險公司高管單月獲批人次由6月份50人次下滑至35人次。而到了8月,這個數字降到今年以來的單月最低29人次。
我們注意到,今年1月份新修訂的《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旨在嚴管保險公司高管的頻繁更換,促進保險公司的穩健經營。其中,尤其加強了機構頻繁變更高管以及高管個人頻繁跳槽的監管,為遏制保險業頻繁挖角和跳槽之風,增加了外在監管約束力。
4月1日,《規定》正式實施。實施前一日,保監會還專門下發了《關于貫徹執行<規定>的通知》。據悉,加強對保險公司高管人員的監管力度,是保監會今年主抓的一大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