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福州舉行的深交所第十一屆保薦機構聯席工作會議上,證監會創業板發行監管部副主任曾長虹對創業板保薦工作的有關情況進行了介紹,并披露了創業板首發申請被否的7大主因。
據曾長虹介紹,截至2010年3月19日,創業板發審委共召開了52次工作會議,恰好審核了100家公司的首發申請,其中,審核通過83家,被否17家,通過率83%,募集約400億元。
曾長虹表示,據統計,未通過審核的這些公司存在7大類16個小類的問題,有些公司可能存在其中一個問題,有些公司則同時存在多個問題。
第一大主因,持續盈利能力問題和成長性不足,共有8家公司因此被擋在創業板的大門外。具體原因包括經營模式和所屬行業發生了重大變化;對單一不確定性客戶存在重大依賴;收入或利潤出現負增長,難以提供有說服力的理由;過分倚重稅收優惠、財政補貼等,成長“原動力”不足;通過關聯交易輸送利潤,關聯交易占發行人業務比例大且關聯交易較其他業務對于公司利潤的貢獻更大等;成長性包裝問題,如利用研發費用資本化、提前或推遲確認收入、非經常性損益等手段調節利潤等。其中有家公司研究費用資本化不符合會計處理要求,如果進入費用,將會導致2008年凈利潤低于2007年,不符合發行上市條件。還有一家公司主營業務為跑車設計,目前投入一個多億元從事跑車制造,致使經營模式發生重大變化。
第二大主因是發行人的獨立性問題,由于改制不徹底造成對控股股東的依賴,出現關聯交易、資金占用、同業競爭等問題,共有4家公司因此被否。這些公司在市場、商標和核心技術等方面受制于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其中有家公司報告期第一年的銷售收入和利潤主要來自于控股股東,盡管其后有所改善,但其獨立的市場運作能力、獨立應對市場競爭的能力還必須時間來檢驗。
第三大主因是發行人的主體資格問題,報告期內實際控制人、管理層是否發生重大變化,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是否存在重大權屬糾紛,是否存在國有資產流失、集體資產被低估或非法轉讓問題,是否存在“裙帶利益鏈”,即通過股權設計進行非法利益輸送的情況,也有4家公司因此被否。其中有家公司股權結構存在問題,該公司共有股東51名,其中包括11名境內法人股東、2名外資法人股東、35名境內自然人股東和3名境外自然人股東,公司無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其法定代表人及其控股的企業持股比例約為17.8%,兩家外資股東分別持股14.2%和13.8%。
第四是募集資金的使用問題,包括融資的必要性問題,募集資金是否有明確的使用方向,募投項目是否有明確的盈利前景,對超募資金運用的準備情況是否充分,是否會出現盲目擴張或“趕鴨子上架”的情況,3家公司因此被否。其中有家公司的新產品能否取得國家證書尚存在不確定性,因此明顯不符合上市條件。
第五大原因是信息披露不合理,信息披露不得存在重大遺漏或誤導性陳述,風險因素的披露應盡可能量化分析,不允許避重就輕或空洞無物等,有1家公司因此被否。該公司招股說明書中對公司商號、人員、技術、品牌等方面的描述不夠清楚,委員對公司業務的完整性、獨立性無法判斷,此外,招股說明書還隱瞞被行政處罰等對其有重大影響的事件。
第六大原因是規范運作和內部控制問題,包括內部控制薄弱,會計核算嚴重不規范,資金占用,代收銷售款,財務獨立性差等,有7家公司因此被否。其中有家公司未經董事會審議就簽訂了一項重大合同。
第七大原因是財務會計存在問題,有5家公司因此被否。其中有家公司原始報表與申報報表存在較大差異,對是否存在調節收入、成本無法作出合理解釋。
曾長虹稱,監管層曾約見了這些創業板未通過企業的保薦機構進行談話,反饋結果是絕大多數保薦機構基本認同發審委的審核結果。(記者 彭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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