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發展到第十一個年頭后,基金行業的核心———基金經理群體迎來了第一個來自監管層的規范。昨日晚間,證監會發布修訂后的《基金管理公司投資管理人員管理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這項將在4月1日實行的規范將在公平交易、投資過程等方面,對目前業已零散出現的基金經理準則做了進一步的規范。
公平交易成為首要問題
此次出臺的《指導意見》要求基金公司制訂公平交易規則,明確公平交易的原則及實施措施。對反向交易、交叉交易及其他可能導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輸送的異常交易行為加強跟蹤監測、及時分析并按規定履行報告義務。
此外,基金公司的投資管理人員的安排方面,《指導意見》也指出,應當公平對待基金和其他委托資產,不得對特定客戶資產管理等其他業務進行傾斜,不得因開展其他資產管理業務影響基金經理的穩定,不得應其他機構客戶的要求調整基金經理而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
這一情況在2008年各家公司積極開展專戶理財業務之時出現得最多,其時投資者對于知名基金經理紛紛轉任專戶理財業務表示不滿。截至去年年底,已經有30家基金公司獲得專戶理財業務資格,如易方達、南方等基金公司,紛紛抽調如肖堅、呂一凡等明星公募基金經理充任專戶理財部門。
基金經理發言將更謹慎
監管層此次還在言行上進一步對基金經理作出了約束。基金經理隨意出現在各類論壇、未經公司審核的發言將比目前更加少見。《指導意見》要求,基金公司應對投資管理人員參加各種形式的年會、論壇等活動做出統一安排。未經公司安排的不準參加。
而在公開發表言論方面,該《指導意見》要求基金公司加強投資管理人員對外公開發表與基金投資有關言論的管理。不得誤導、欺詐基金份額持有人,不得對基金業績進行不實的陳述。
一名基金業內人士介紹,他所在的公司從流程上看,不允許未經公司授權的采訪。而基金經理接受公開采訪,也多數是有配合市場營銷需求時才會出現。
上述人士指出,目前整個行業在這方面都已經比較嚴格,但有了明文規范后,可以預見基金經理的言論將更謹慎。
此外,基金經理若遭到監管機構調查,或者在非營利性機構兼職的,都將被要求調離基金經理崗位。
規定速讀
基金經理的新限制親屬買股票應報備
基金公司的投研人員一向不允許買賣股票。此次的《指導意見》規定,直系親屬買賣股票的,應當及時向基金公司報備其賬戶和買賣情況。公司所管理基金的交易與員工直系親屬買賣股票的交易應當避免利益沖突。
不準“拉尾市”“砸盤”
《指導意見》規定,投資管理人員更不得為了基金業績排名等實施拉抬尾市、打壓股價等損害證券市場秩序的行為。“拉尾市”等情況容易在每一年的年末出現,基金處于年度業績好看的需求,偶有此類操作。
工作日無私密
《指導意見》要求基金公司對固定電話進行錄音,交易時間投資管理人員的手機、掌上電腦等移動通訊工具應集中保管,MSN、QQ等各類即時通信工具和電子郵件應實施全程監控并留痕,錄音、即時通信、電子郵件等資料應當保存五年以上。
基金經理將實行注冊制
頻繁流動的基金經理將無法上崗
本報訊 (記者吳敏)作為證監會規范基金投資人員的政策的配合措施,證監會昨日晚間披露,授權中國證券業協會建立基金經理注冊制。
中國證券業協會同時發布了《基金經理注冊登記規則》,從4月1日起,這一規則將正式實施。
從規定的內容看,證券業協會將藉此建立基金經理的數據庫,記錄基金經理的執業情況和流動情況。未在證券業協會辦理注冊、變更注冊、離職注銷的基金經理將無法上崗。但任職前的注冊僅限于公募基金,基金公司內的非公募業務,如專戶理財,企業年金、社保基金等投資人員并不在此列。
從具體的規定看,此次出臺的規則特別強調了規范基金經理的流動,避免基金經理頻繁流動對于基金持有人利益的損害。其中指出,“無特殊情況管理基金未滿1年主動離職,且離職時間未滿1年的”,以及“短期內頻繁變換任職單位的”,都將不予注冊。
在“短期內頻繁變換任職單位的”認定上,證券業協會指出,2年內更換任職單位2次以上即在此列。
晨星基金曾統計最近幾年的基金經理的離職情況,截至今年2月10日,此前的6年內有466名基金經理離職,其中在第一年內離職的有139人次,占29.83%;第二年離職的204人次,占43.78%。
基金業內人士指出,上述限制能顯著約束基金經理的流動程度。
同日公布的《基金管理公司投資管理人員管理指導意見》也規定,基金公司投資人員任職不滿一年的不得變更,若變更或主動辭職,均需說明理由。頻繁變動基金經理的公司,證監會將在新業務和新產品的拓展上審慎對待。
基金專戶賬戶可進銀行間債市
本報訊 (記者吳敏)央行昨日發布公告,允許基金公司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為專戶理財業務分別開立單獨的專用債券賬戶。這意味著專戶理財業務的投資范圍將拓展到銀行間債市。
央行在公告中指出,基金公司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從事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俗稱專戶理財)時,應為各特定資產管理組合分別開立單獨的專用債券賬戶。賬戶名稱為“基金管理公司名稱—托管人名稱—組合名稱”。
專戶賬戶可以通過結算代理人進行債券交易和結算,也可以直接向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申請開立賬戶。在專戶理財委托關系結束時,相關賬號也應當注銷。
此外,央行規定指出,同一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所有債券賬戶相互之間不得進行債券交易。本報訊 (記者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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