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上月曾報道交行信用卡持卡人遭遇部分逾期全額罰息,希望通過本報呼吁取消這一霸王條款一事,目前銀行業已有回應。《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昨日了解到,工商銀行將于本月22日實施新的信用卡章程,只對未清償部分透支金額向持卡人征收利息。這也是國內銀行首次打破部分逾期全額罰息這一行業潛規則。
本月取消全額罰息
工商銀行新的信用卡章程規定,“持卡人可按照對賬單標明的最低還款額還款。按照最低還款額規定還款的,發卡機構只對未清償部分計收從銀行記賬日起至還款日止的透支利息。”但是,“未能在到期還款日(含)前償還最低還款額的,除按照上述計息方法支付透支利息外,還應按照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一定比例支付滯納金。”即全額罰息。
以本報此前報道所涉案例為例,如果持卡人透支消費7926元,還款日前還款7900元,尚有26元未還。以前持卡人須支付兩筆利息,一是為已還的7900元支付從消費日至還款日期間的利息,二是為26元支付從消費日至還款日期間的利息。但章程實施后,工行持卡人僅需支付后一筆費用即可。
此外,章程還規定,“持卡人不得利用牡丹信用卡進行虛假交易等欺詐活動套取資金、積分、獎品或增值服務。”
工行上海分行相關人士表示,新政策主要是為廣大持卡人提供更多實惠。至于這是否會令信用卡呆賬增加,該人士表示,工行目前對信用卡風險控制把關很嚴,不會出現這一問題。
銀行、持卡人反應各異
擁有多張信用卡的巴先生對工行的新做法表示肯定,他稱,霸王條款應該被拋棄,相信未來其他銀行也會效仿工行的做法。
一股份制上市銀行信用卡部門人士對記者表示,工行信用卡的新措施“很有競爭力”。但至于該行是否會跟進,該人士表示,這要看公司的意見。
也有銀行業內人士對此表示異議。一上市銀行信用卡中心老總對記者表示,全額罰息這一措施仍有其存在的必要性。首先,在信用卡透支消費這一行為上,銀行與持卡人存在一個契約,即銀行為持卡人“墊款”,持卡人享受一定期限的免息期,但如果過了還款日,持卡人仍無法全額繳清欠款,銀行將視持卡人為借款客戶,持卡人也就應當為“拆借”行為支付利息。
另外,該老總表示,相對嚴厲的罰息政策有助于覆蓋呆賬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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