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日前專門召開會議,要求保險公司認真貫徹《關于保險公司高級管理人員2008年薪酬發放等有關事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精神。保監會黨委委員、紀委書記陳新權和黨委委員、主席助理袁力出席會議并講話。保監會直管的5家國有和國有控股保險公司分管薪酬工作的副總經理、紀委書記和人力資源部主要負責人等參加了會議。
陳新權說,保監會黨委對規范保險公司高管人員薪酬發放等問題十分重視。此次下發《通知》,重申有關要求,各公司要嚴格執行。當前國際經濟金融形勢變化對我國經濟的影響、國內經濟社會發展情況以及保險行業內外、保險公司內外的有關情況,都對規范高管人員薪酬提出了越來越嚴格的要求。各公司要從大局出發,自覺規范薪酬發放。
陳新權表示,各公司要嚴格執行《通知》中提出的四項要求:一是嚴禁違規發放薪酬。薪酬構成的有關規定不能違反,薪酬決定的有關程序同樣不能違反;二是堅決防止脫離國情、行業發展階段和公司實際發放過高薪酬。這一點尤其要把握好;三是暫停實施股權激勵和員工持股計劃。2007年8月初保監會已明確通知各國有和國有控股公司暫停股權激勵,2008年5月對其他中資公司也提出了明確要求,各有關公司必須堅決貫徹;四是切實規范高管人員職務消費。要堅決防止在職務消費中違規開支和奢侈浪費。目前要特別強調這四個方面的要求,堅決杜絕因不執行規定而導致出現問題,引發矛盾。
袁力強調,各公司要及時向下屬子公司傳達《通知》精神;各公司要充分發揮公司治理結構的作用,董事會、提名薪酬委員會都要切實負起責任,做好工作。(記者 盧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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