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副主席姚剛在昨天舉行的“第二屆中印金融發展高層論壇”上表示,目前,證券投資基金、保險資金、社保年金、QFII等機構投資者持有流通市值的比例接近50%,機構投資者在市場中的作用明顯增強。同時,推出股指期貨的準備工作也在有序推進過程中。
姚剛指出,近年來,中國證監會著力加強市場基礎性制度建設,實施了一系列綜合改革措施,積極穩妥地推進對外開放政策,中國資本市場發生了轉折性變化。
一是市場規模明顯擴大,交易品種逐步健全。至2008年4月底,境內上市公司1576家,滬深兩市總市值達24.02萬億元,與2005年股權分置改革前的3萬億相比有巨幅提高,目前兩市股票總市值相當于2007年GDP的95%,投資者賬戶總數達到1.44億戶,滬深兩市股票日均交易額超過1500億元。同時,市場交易品種逐步健全,目前已有股票、基金、公司債券、可轉換債券、權證等多個交易品種,以及銅、黃金、燃料油、大豆等十幾個商品期貨品種。推出股指期貨的準備工作也在有序推進過程中。
二是上市公司結構顯著改善,盈利能力穩步增強。近年來,工商銀行、中國石油等一大批藍籌公司相繼在A股市場上市,中國船舶、中國遠洋等大型公司重組并購后整體上市,從增量和存量兩個方面改善了上市公司結構。2007年及2008年一季度上市公司整體業績和每股收益均大幅上升,凈利潤同比增長分別為49%和32%,每股收益同比增長分別為34%和46%,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穩步提升,資本市場作為國民經濟晴雨表的作用逐步顯現。
三是證券經營機構整體競爭力明顯增強,投資者結構不斷完善。截至2008年4月底,證券公司106家,總資產約1.8萬億元,凈資本約3100億元,2007年實現凈利潤1306億元,與2006年的凈利潤相比上升413%,證券經營機構的盈利能力穩步增強;基金管理公司60家,管理證券投資基金359只,基金資產達2.54萬億元。目前,證券投資基金、保險資金、社保年金、QFII等機構投資者持有流通市值的比例接近50%,機構投資者在市場中的作用明顯增強。
四是市場結構逐步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穩步推進。近幾年,中國證監會積極引導優質大型企業在交易所上市,壯大主板市場,積極推動中小企業板發展壯大,市場的資源配置作用和融資功能得到大幅提升。2007年境內股市IPO籌資4595億元,居全球市場第一位,中小企業板自2004年開辦以來已有232家企業掛牌交易。目前創業板各項準備工作正穩步推進。同時,中國證監會大力發展公司債券市場,自2007年《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發布以來,已有9家公司獲準發行公司債券,其中8家實際完成發行,合計籌資228億元。
與此同時,近年來中國資本市場對外開放程度不斷加深,范圍不斷擴大。中國證監會始終堅持循序漸進、互利共贏的開放原則,積極穩妥地推進證券市場對外開放,主動采取了一系列開放措施,促進中國資本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
一是認真履行加入WTO證券業開放承諾。截至2008年4月底,中國證監會按照已批準設立7家中外合資證券公司和31家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其中15家合資基金公司的外資股權已達49%。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各有3家特別會員,分別有41家和19家境外證券經營機構直接從事B股交易。
二是主動實施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制度和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制度。目前,QFII投資額度已提高至300億美元,54家境外機構獲得QFII資格,獲準投資額度約105億美元,另有5家外資銀行獲準開展QFII托管業務。QDII方面,有21家基金管理公司和9家證券公司取得QDII資格,9只QDII基金產品和1只QDII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獲得批準,獲批投資額度已達375億美元。
三是允許符合條件的境內企業到境外上市。自1993年起,中國政府支持符合條件的境內企業到境外上市,擴大融資渠道,參與國際競爭。截至2008年4月底,共有150家境內公司到境外上市,籌資總額1104.84億美元,其中有55家企業同時發行A股。
四是允許外商投資企業在境內發行股票和債券。2001年,中國證監會允許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在境內市場發行股票和上市,迄今已有超過100家外商投資企業在境內發行股票和上市。此外,外國投資者還可以根據《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管理辦法》等規定對A股市場的上市公司進行戰略投資。
五是支持境內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走出去”,允許境外證券交易所設立駐華代表機構。目前,中國內地已批準10家證券公司、6家期貨公司在香港設立分支機構,31家境內企業獲準從事以套期保值為目的的境外期貨交易。2007年7月,《境外證券交易所駐華代表機構管理辦法》實施,目前已有紐約交易所、倫敦交易所等7家境外證券交易所獲準設立駐華代表處。
六是加強國際監管合作。中國證監會一貫重視與境外證券監管機構和有關國際組織的交流合作。截至2008年4月底,中國證監會已與35個國家和地區的證券期貨監管機構簽署了39個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2007年4月,中國證監會正式簽署IOSCO多邊備忘錄,進一步加強了與成員國監管機構的雙邊或多邊磋商對話、跨境監管和執法協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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