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防止或最大限度地降低由金融突發事件給金融業及其他產業帶來的經濟損失,保護存款人、債權人和投資人的利益,保持金融發展的恒定性、穩定性、可預見性和可信賴性,有效預防和解決金融危機或風波,國家應進一步完善金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比珖舜蟠?、中國工商銀行安徽分行行長趙鵬說。
目前,我國金融總體運行平穩,但也隱藏著很多不穩定因素。趙鵬說,由于中國經濟增長對投資和出口的依賴程度較高,如果經濟環境發生變化、出口環境惡化、房地產等行業出現過熱,可能會影響實體經濟的盈利,最終導致金融機構不良資產上升,影響金融機構和市場的穩健運行。同時,由于債券市場和股票市場發展總體滯后,企業融資高度依賴于銀行體系,金融風險向銀行業集中。此外,隱性財政赤字、利率和匯率風險、國際經濟金融的不可控因素等都有可能引發突然事件。
趙鵬認為,國務院印發了《國家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預警和應變防范工作的實施,但要達到促進監管部門迅速有效地處置金融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金融突發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和損失、維護金融和社會穩定、保障國家經濟安全的目的,則需要加快推出《金融應急法》,提高預防和應對金融突發事件的立法層次,通過法律明確金融突發事件的涵義。
趙鵬建議,建立全國統一的貸款機制和財政機制,一旦突發事件出現,立即啟動運作。這些包括:運用市場方法并購有關金融機構的機制、強制性停止有關金融機構營業的機制、接管有關金融機構的機制、中央銀行的緊急貸款機制、對存款人的風險補償機制、財政性救助機制;設立應急專項資金,做好應急資金的管理和調配等。
同時,建立健全貨幣市場、資本市場、保險市場有機結合、協調發展的機制,維護金融運行和金融市場的整體穩定,分業確定預防重點;提高各金融機構和金融監管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程度,運用高新科技和網絡信息等現代手段進行管理,及時、準確地對突發金融事件作出預測、預報和預警,為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創造條件;完善金融監管體系,加強與各國和地區的金融監管部門、國際金融組織的合作,實現信息共享,完善聯手防范、預警和處置國際性金融突發事件的機制,防范國際性突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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